9》.2 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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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本条【规定主要为》防止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和》输煤廊内的供暖散热!器表面温度》过高导致可燃粉尘】、纤维与采暖设备】接,触引起?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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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供?暖,的热媒温度范围一般!为130℃》~70℃、110】℃~70℃》和95℃~70℃】散热器表面的—平均温度分别为【100℃、90℃】和8:2.5℃若》热媒温度为13【0℃或110℃对】于有些易燃物质例】如赛璐珞(自燃【。点为125℃)、三!。硫化二磷(自燃【点为100℃)【、松香(自燃—点为130℃—)有可能与采暖的】设备和管道的热表面!接触引?起自燃还有部分粉】尘积聚厚度大于5m!m时也会因融化或焦!化而引?发火:灾如树脂《、小麦、淀粉、糊精!粉等本条规》定,散热器表《面的平均温度—不应高于8》2.5℃相当—于,供水温度95℃【、回水温度70℃这!时散:热器入口处的—最高温?度为95《℃与自燃点最低的】100℃相差5℃具!。有一定?的安:全,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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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输煤廊如《果热煤温度低容【易发生供《暖,系统冻结事》故考虑到《输煤廊内煤粉—在稍高温度时不易引!起自燃故将该—场所内散《热器的表面温—度放宽到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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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甲》、乙类?生产厂房内遇明火】发生的火灾后果十分!严重为吸取教训规】定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9.】2.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热风供!暖的场所《均为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厂房主要《有
】 : (1)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与采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虽然供暖温【度不高也可能引起】燃烧的厂房如二【硫化碳气体、黄磷】蒸气及其粉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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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和爆炸的厂房如】生产和加工》。钾、:钠、钙等《物质的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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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如电石【、碳化铝、氢化【钾、氢化钠、硼【氢化:钠等放?出的可?燃,。气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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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9.2【.5 供暖管道】长期:与可燃物体接触【在特定条件下会引】。起可燃物《体蓄热、《分解或炭化而着【火需:采取必要的隔—热防火措施一般可将!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
】。 本条规定的距】离在有条《件时应尽可能加大】若保持?一,定距离有困难时可采!用不燃材料对供【暖管道进行隔热【。处理如?外包覆绝热性能好】的不:燃烧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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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 本条规定旨在防止!火势沿着管道的【绝热材料蔓延到相邻!房间或整个防火【区域:在设计中除》。首先考虑《采,用不燃材《。料外当采用难燃【材,料时还要注意选用热!分解:毒性小的绝》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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