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总平面布局》。。
】5.:2,.1 为确保【建筑总?平面布?局的消防《安全本条《提出了在《建筑设计阶段要合理!进,行总平?面布:置要避免在甲—、乙类厂《房和仓库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的附近布置民—。用建筑以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火灾危—。险性大的建筑—发生火灾时对民用】建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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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综合!考虑灭?火救援需要防止【。火势向邻《近,。建筑蔓延以及节约用!地等因素规》定,了,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
!。 , (1)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形将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定为》6m考虑到扑救【高层建筑需要—使用曲臂《车,、云梯?登高消?防,车,。等车辆?为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停靠、操作的】需要结合实践—经验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其】。他三、四级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因耐火等级低!受热辐?射作用易着火而致】火势蔓延《其防火?。间距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要求】基础上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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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表5—.2.2《注1主要考》虑了有的建筑物防】火间:距不足而全部不【。开设门窗洞口又【有困难?的情况因此允许【每一面外墙开设【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大于该外墙全!部面积的5》%时防火《间距可缩小25【%考虑到门窗—洞口的面积仍然较大!故要求门窗洞口应错!开、不应正对以【防,。止火灾通过》开口蔓延至对面【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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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5.2.【2,注2:~注5考《虑到建筑在改建【和扩建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诸如用地!限制等?具体困难对两座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作:了,。。有条:件的调整当两座建筑!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或超出高》度较高时《应主要考虑较低【一面对较高》一,面的:影响当两《座建筑高度相同【时如果贴邻建造防】火墙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6.1【.1条的规定当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较低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承重构件!。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防?火间距允许减少到】3.5m但如果相邻!建筑中有一座—为高层建筑或两座均!为,高层建?筑时该间距允许减】少到4m火灾通常都!是从下?。向上蔓延考》虑,较,低的:。建筑物着《火时火势《。容易蔓延到较高的建!筑物有必要采—取防火墙和》耐火:屋盖故规定屋顶【承重构件《。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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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座相邻建筑当较高!建筑高出较低—建筑的部位着火时】对,较低建筑的》影响:较小而相邻建筑【正对:部位着火时则容【易相互影响》故,。。。要求较高建筑在【一定高度范》围内通过《设置防火门、—窗,或卷帘和水》幕等防?火分隔设施来满足】防火间距调整—的,要,求有关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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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小防火】间距确定为3.【5m:主要为保《证消防车通行的【最小宽度;对于【相邻建筑中存—在高层建《。筑的情况则》要增加到4》m
】 , 本条注4和注】5中的?“高层建筑”—是指在相邻的两座】。建筑中有一座为高层!民用建筑或相—邻两座建筑均为高层!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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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5.》2.2注6对于通】过裙房、《连廊或天桥连—接的建筑物需—将该相邻建筑—。视为不同的建筑来】。确定:防,火间距对于回字【形、U型《、L:型建筑等两个不同】。防火分区的相对外墙!之间也要有》一定的间距一般【不小于6m以防【止火灾蔓延到不同】分区内本注中—的“底部的》建筑:。物,”主要指如高层【建,筑,通过裙房连成—一体的多座》高层建?。筑主体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在—下部的建筑》是一体?。的但上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仍需按两】。座不同建筑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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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表5!。.2.2注7当确定!新建建?筑与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建筑的防火间距时!可将该既有建筑的耐!火等级?视,为四级后确》定防火间距》
5.】2.3 民用建筑!所属单独建造—的终端变《电站通常是指1【0kV降压至3【80V的最末一【级变电站这》些变电站的变—压器大?致在630kV【·A~1000k】V·A之间可—以按照民用建筑的有!关防火间距执行【。但,单独建造的其他变电!站则:应将其视为丙类厂房!来确:定有关防《火间:距,对于预装式变—电站有干《式,。和湿式两种其电压一!般在10kV—或1:0,kV以下这》种装置?内部结构紧凑、用金!属,。。外壳罩住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较?高因此此类型—的变压器与》邻近:建筑:的防火间《距比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间的防火间距减少】一半确定《为3m规模较大的】油浸式箱式变—压器的?火灾危险《性较大仍应按—本规范第3》.4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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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锅炉房—可视为丁类》。厂,房在民用建》筑中使?用的:单台蒸发量在4t/!h以下或额定—。功,。率,小于或等于》2.8MW的燃煤】锅炉房由于火灾【危险性较小将—这样的锅炉房视为】民用建?筑确定相应的防火间!距大于上述规模时】与工业用锅炉基【本,相当要求将锅炉房】按照丁类厂房的有】关防:火间距执行至于燃油!。、燃气锅炉》房因火灾《危险性较燃》煤锅:炉房大还《涉及燃料储》罐等问题故也要【提高要求将其视为】厂房来确定有—关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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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本条:主要为?了解决城市用—地紧张方便小型多】层建筑的布局与【建设问?题
【。 《除住宅建筑成组【。布置外占地面—积不大的《其他类型《的多层民用建筑如】办公楼、教学楼等】成组布置《的也:不少本?条主要?针对住宅《建,筑、办?公楼:等使用功《能单一的建筑当数】座建筑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可》以把它视为一—座建筑允《许,占地:。面积在2《500m2》内的建筑成组布置时!考虑到必要的—消防车通行和防止】火灾蔓?延等要求组内建筑之!间的间距尽量不小】。于4m组与组—、组与周围相邻建】筑的间?距仍应按《本,规范第?5.2.《。。2条等有《关民用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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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对于民用—建筑与燃气调压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和城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等的防—火间:距,经协商在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中进行规定》本规范未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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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由于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均需要建筑周【边有相对开阔的场】地,因此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即《使按照本规范有关要!求可以?减小也?不,能,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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