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总平面布局【
5!.2.1 为【确保建筑总平—面布局的消防—安全:本,条提出了在》建筑设计阶段要合】。理进行总平》面布置要《避免在甲、乙类厂房!和,仓库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的附:近布置民用建筑以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火灾危险性大的】建筑发生火灾—时对民用建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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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综合考!虑灭:火救援需要防—止火势向邻近建筑蔓!延以:及节约用地等因素】规,定了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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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形将!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定为6!m考虑到《。。扑救高层《建,筑需要使用曲臂车、!云梯登?高消防车等》。。。车辆为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停靠、操作的需要】结合实践经验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其:他三、四《。级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因耐火等【级,低受热辐射作用易着!火而致火势蔓延其】防火间?距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要求基础上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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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5.2.2注1】主要考?。虑了有的建筑物防】火间距不足而—全部不开《。设门窗洞口又有困难!的情况因此允—许,每一:。。面外墙?开设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大于该外!。。墙全:部面积的5%时【防火间距可缩小25!%考虑到门窗洞【口的面积《仍然:较大:故要求门窗洞口应】错开、不应》正对以防止火—。灾通过开《。口蔓延至对面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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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表5】.2.2注2~注5!考虑到建《筑,在改建?和扩建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诸如用!地限制等具体困难对!两座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作,了有条件的》调,整当两?座建筑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或超出—高度较高时应主要】考虑较低一面对较高!一,面的影响当两座建】筑高度相同时如【果贴邻建造防—火墙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6.1.!1条的?规定当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较低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承重构件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防火间—距允许减《少到3?.5m但如果相邻建!筑中有一座为高【层建筑或两》座均为高层建筑【时该间距允》许减少到4m火【灾通常都是从下向上!蔓延考虑较》低的建筑物着火【。时火:势容:易蔓延到《较高的建筑》物有必要采取防【火,墙和耐火屋盖—故规定屋顶》承重构件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 , 两座相邻建筑当较!高建筑高出较—。低建筑的《部位着火时对较【低建筑的影》响,较,小而相邻建》。筑正对?部位:。。。着火时则容易相互影!响故要求较高建筑】在一:定,高度范围内通过设】置防:火门、?窗或卷帘和水幕等】防火分隔设施来【满足防火间距—调整的要求有关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 最小防火间!距确定为《3,。.5m主要为保证消!防车通行的》最小宽?度;对于相邻建筑】中存在高层》建筑的情《况则要增加到—4m
】 , 本条注4和】注5中的“高—层建筑”是指在相邻!的两座建筑中有一座!为高层民用建—筑或相邻两座建【筑均:为高层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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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表5.2》.2:注6:对于通过《裙房、连廊》或天桥连接》的建筑物《需将该相邻建筑视为!。不同的建筑来确【定防:火间距对于回字【形、U型、L型【建,筑等两?个不同?防火分区《的相对外墙之间也】要有一?定的间距一般不小】于6m以《防止火灾蔓延到不】同,分区内本注中的“底!部的:建筑物”主要指【如高层建筑通—过裙房连成一体的】多座高?层建筑主体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在下部的建—筑是:一体的但上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仍需按两!座不同建筑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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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表5.2.2注7当!确定:新建建筑与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建筑的防火】间距时可将该既有建!筑的耐火等》级视为?四级后确定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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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民用建筑所】属单独建造的终端】变电站通常》是指10k》V降压?至380《V,的最末一级》变电站这些变电【站的变压器大—致在630kV【·,A~100》0kV·A》之间:可以按照民用建筑】的有关防火间距【执行但单独建造的其!他变电站则应将【其视为?丙类厂?房来确定《有关防火间距对于预!装式变电站》有干式和湿式两种其!电压一般在10【kV:或10kV》以下这种装置内部】结构紧?凑、用金属外壳罩】住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较高】因此此类型的—变压器与《邻近:建筑的?。防火间距《比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间的防?火间距减少》。一半确定为》3m:规模较?大的油浸《式箱:式变压器《的火灾危险性较大仍!应按本规范第3【.4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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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可视为丁类厂—房在民用建筑—中使:用的单台蒸》发量在4t/h【以下或?额定功率小于或等】于,2.:8MW的燃煤锅炉】房,。由于火灾《危险性较小将—这样的锅炉》房视为民用建筑确】定相应的防火间距】大于上述规模时与工!业用锅炉基本相当要!求将锅炉房按照丁类!厂房的有关防火间距!执行至于燃油—、燃气?锅炉房因火灾危险】性较燃?煤锅炉房《大还涉及《。燃料:储罐等问题故也要】提高要求将其—视,为厂房?来确定?有关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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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本条主要为了】解决城市用地—紧,张,方便小型《多层建筑的布局与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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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住宅建!筑成:组,布置外占地》面,积不大的其他类型的!多层民用《建筑如办公楼、教学!。。楼等:成组布?置,的也不?少本条主要针对住宅!建筑、办公楼等使】用功能单一的建筑当!数座建?筑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可以把它视为!一座建?筑允许占地面积【在2500m2【内的建筑成》组布置时考虑—到必要的消防车通行!和防止火《灾蔓:延等要求《组,内建筑之间的间距尽!量不小于4m—组与组、组与周【围相邻建筑的—间距仍应按本—规范第?5.2?.2条?等有关民用》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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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对于民用—建筑:与燃气?调压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和?城,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等—的防:火间距经《协商在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中进行规定本规范】未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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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由于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均需要建筑周】边有:。相对开阔《的场地?。。因此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即》使按照?本规范有关》。要求可以减小也不能!。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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