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016-2—014(2》。0,。1,8年版)《
》
条文说明
!
:修订说明
》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14?。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8】月2:7日:以第517号公告】批准发布
》
?
》 此前我国建筑防火!设计主要《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以》。及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这两》项,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发《展需要且《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相同!或相近的《条文约占总条—文的80《%还有些规定相【互不够协《调急:需修订完善为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教训适【应工程建设发展【需要便于管理和使】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要求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计划!。的函(?建标:[,2009《]94号)的要求】此次修订将这—两项规范合并并【定名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 : , 此次修订的原则为!认,真吸取火灾教训【积极借鉴发达国家标!准和消防《科研成?果重点解决两项标】准相互间《不一致、不协调【以及工程《建设和消《防,。。。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
】。 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主要修订内【容为
【
《 1:.为便于建筑分类】将原来按层数将住】宅建筑划分为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范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
【
:。
? : 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00h;
—
】 , 2)—建筑高?。。度大于54m—小于或等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
!
! ?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与避难【要求的房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
,
】 , 4)明确了】住,宅建筑?。剪,刀式疏散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要求;
—
:
— 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
2.适当!提高了?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
:
:
》 ? :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0—0,h;
》
!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本规范有!关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能减【小;
! , : , : 3:)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
】。
《
】 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
】 : 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30min!修改为90》mi:n
】。 ?3.补充、》完善了幼《儿园、托儿所和老】年人建筑有关防火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对于医》。疗建筑要《求按照护理单元进行!防火分隔;增加了大!、中型幼《。儿园和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中型幼儿】园和老年人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20《min?和30min修改】为60min—
! 4.为满足各【地商业步行》街,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系统提出》了,利用有?顶商业步行街进【行疏散?时有顶商业》。步行街?及其两侧建筑的【。排烟设施、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等?防火设计《要求;针对商店建筑!疏散设?计反映的《问题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数计算依据!
:
:
》 5.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 6.《增加“?灭火:救援设施”一章【补充和完善了有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救援入口等】。的设置要《求;:规定消防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设置】应考虑灭火救援时对!消防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建筑室外《广告牌的设置不【应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
? 7?.对消防设施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并完《善了有关内容;【。有,关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内容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
,
,
: 8.补—充了地?下仓库与物流建筑的!防火:。要求如要求物流建】筑应按生《产和储存《功能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储存区应采!用防火墙与其他功】能空间进行》。。分隔:;补充了1》×10?5m3~《3×105m3的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液】氧储罐和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及其储—罐的防火间距—
! 9.完善了公共】建,筑,上下层之间防止火】灾蔓:延的基本防火设【计要求补《充,了地下商店的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有关防!火分:隔方式的具体要【求
】 10.—适当:扩大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范围如高—层公共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等】建筑;明《确了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应设置灭火系统】和公共建筑中餐【饮场所应设置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的【范围;增《加了冷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范围
】。
? : 11.在比—较,研究国内外有关【木结构建筑》防火标准开》展木结构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木结!构构件的耐火性能】。试验并与《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和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G—B/T 《50:361等《标准协调的》基础上?系统地?。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
《
?
? 12.—对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与—其他标?准,之间不协调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了高层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柴油机房等的平面!布置要求、有关防】。火门等级和电梯【层门的防《火要求等;》统一了一类、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有关防火!分区划分的》建筑面积要求统一了!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或裙房》内商店?营,业厅的疏散人数【计算要求
》
,
— 13.进一【步明:确了剪刀楼》梯间的设置及—其合用前《室的要求、住宅【建筑户门开向前室的!要求:及高层民用建筑与】裙房、防《烟楼梯间与前室【、住宅与公》寓等的关《系;完善了建—筑高度大于27【m但小?于或等于《54m的《住宅建?筑设置一座疏散楼梯!间的要求
!
: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在确定本【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时对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条文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共确定?了1:65条强制性条文】约,占全部条文的—39%尽《管,在编写条文和确定强!制性条文《时,注意将强制性要【。求与非强制性要【求区:别开:来但:为保持条文及相【关要求完《整、清晰和宽严适度!。使其不会因强制某一!事项:而忽视了其中有条】件,可以调整《的要求?导致个?别强制性条文仍包】含了:一些:非强制性的要求对此!在执行时要注意区】。别,对,。。待如果某一强制性】条文中含有》允许调整的非强制】性要求?时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条件【进行确定如本规【范第4.4.2条强!制要求进行分组【布置和组与组之【间应设置防火间距但!组内储罐是否要【。单排布置《则,不是强制性的要求而!可,以视储罐《数,量、大?小和场地情况进【行确定
—
:
, : 本规范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及其:局部修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凝聚了这两》项标准?原,编制:组前辈、局部修订】工作组各位专家【的心血在此次修订过!程中浙江、吉林、】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和吉林市—、东莞?市,、深:圳市公安消防局【等,。公安消防部》门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欧洲木业协会】、加拿大木》业协:会、美国林业及【纸业协会《等单:位以及有关设—计、:研究、生产》单位和专家给予了多!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
《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
《。
参!编单位?机械委设计》研究院
—
《 ? 《 , ? 纺织工》业部纺?织设计院《
】 ,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技术!学院
》
:
, , — ? 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
【 — ? 北京市建筑设计!。院
—
【 《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
《。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
【 ? 【。。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总队》
— 【 : 化工部寰!球化学?。工程公司
】
—主要起草《人张永胜 —蒋永琨 潘丽 】 沈章焰 朱嘉】福 朱吕《通 潘《左阳 冯民—基 庄敬仪— 冯?长,海 :赵克伟 郑铁一】
》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
,
》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参编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
?
】 》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 《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 , 《。 — 中国?。中元兴华工程公【司
【 》 》 :。 ,。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 《 !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 !。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
,
【 【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
】 : : 建设—部,。建筑设计研究院【
】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
! 东】北,电力设计《院
:
》 ! : 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
!
【 : ? 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
【
】 上】海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
:
【 】Johns》 Manvill】e,中国:有限公司
》
》 ? 【。 : Hunts【man聚氨酯中国】。有限公司
】。。
《 — 》 H:ilti有限公司
!
】 主要起草人—经建生 倪照鹏 ! 马恒? , ,沈纹 杜霞 庄敬!。仪 陈孝华— 王诗萃 王万!钢 张菊良 【黄,晓家: 李娥飞 金】石坚 ? 王宗?存 王国辉 【黄德祥 苏慧【英, 李向东》 宋晓勇 郭树林! ,郑,。铁一 刘栋—权 冯长海 【。 丁瑞元 陈【景霞: 宋:燕燕: 贺琳 —王稚
《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
【
—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
《 —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 【 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
《 —。 —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 : 【 , :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
】
! 华东!建筑设计院
!。。
》 《 ? : 北京市消防【局
! ! 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
】。
— !。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
》
《 主要起草人蒋】永琨 马恒— 吴礼龙 — 李贵文 》 孙东远 姜文【源 潘渊清 房家!声 贺新年—。 黄天德 马【玉杰 饶》。文,德 : 纪祥安 黄德祥! 李?春镐
】 为便于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和监督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