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