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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通风和排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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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 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隧】。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
12.》。3.2 隧道内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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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度大于3—000m的隧道宜采!用纵向?分段排?烟方式?或重点排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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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长度不大》。于3000m的【单洞单向交通—隧道宜采用纵向【排烟方?式,;
! 3 单—洞双向交通隧道【宜采用重点排烟方】式
1】2.3.3 —。 机械排《烟系统与隧道的通风!系统宜分开设置合用!时合用?的通风系统》应,具,备在火灾时快—速转换的功能并应符!合机械排《烟系统的《要求
《
12.3.!4 隧《道,内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采用全横》向和半横《向,通风方式时可通过】排风管?道排烟
—。
2】 采用纵向—排烟方式时应—能迅速组织气流、】有效排烟其排烟风速!。应根据隧道内的最】不利火灾规模确定且!纵向气流《的速度?不应:。小于2m/s并应大!于临界风速
【
3! , 排烟?风机:和烟:气流经?的风阀、消声—器、软接等辅助【设备应能承受设【。计的隧道火灾烟【气排放?温度并应能在—250℃下》。连续正常运行不【。小于1.0h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12:.3.5 —隧道的避难》设施内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送《风的余压《。值应为30》Pa:~50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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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 隧道内—用,于火:灾排烟?。的射流风机应至少】备用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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