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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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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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等应—布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布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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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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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
4.】1.2 》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
—4.1.3 — 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性!实体防护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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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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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垛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0》.2.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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