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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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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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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 【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等应布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布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
!
《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
》
4.1.2 【 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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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性实体》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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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
4.!1.5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垛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0.《。2.1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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