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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外进》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  ?   现将呼和【浩特市外进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日:  : 《 呼:和浩:特市外进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 】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进建筑业企!业管理规《范,建筑经?营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外进建筑业企业 】 《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外!。进建:筑业企?业是指?。注册:地不在呼和浩特市具!。。有其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筑业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外进企业”) ! : :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进:企业的监督管—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业企: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本办法!。 《 , 第五条外进—企业:进入:本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实行!企业资质备案—和承接工程项—。目备案管理 ! 外进企业资【质备案是指外进企业!进入本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前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取得外进】企业:资,质备案证书 【 承接工【程项目备案》是指:外,进企业依法取得【资,质备案证《书后在本市》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签订—合同后?30日内《。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承接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 第六条外!进企业申请资—。质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呼和浩特市》外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申《请表; 《 《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承》包工:程介绍信《原件和企业》诚信证明原件—。; (五!)企业法人对—驻本市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和近半年在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六)驻本市管理【机构办?公场所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第七条外进企】业应当在本市设立】分,公司(?办事处)一级的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本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承揽】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一家】外进:企业只能在本市设】立一个分支管理【机构 【 第八条外》进,企业申请《。。办理承接工程—项目备案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 :(一:)呼:和浩特外进建—筑业: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备案申请表; 】 : (二《。)承接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和近半年】在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 (三)】承,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申请备案》的外:进企业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施工现场!等进行实地核查【对资料?完整并真实有效【的外进企业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并保留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 ! ? 第十条承—接工程项目备案有效!期为项目《。实施:周期工?程,项目办理了竣工【备案手续后工程【项目备案《自动失效《 《 第十一条已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外进企》。业在本市《承揽建设工程的【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当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外进企【业备案证书》原,件、驻本《市分支机《构证明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第!十二条外进企业驻本!市管理机构应当按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其主要管理【人员、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提交相关!。变更资料《办理变更《手续 — 第十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外进企业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将外进【企业:纳入本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 第十四条外进【企业在本市参—。加,工程项目《投标和?分包工程项目—须向发?包,方和总包方出示【备案证书原件发【包方和总《。包方不得将工程【发包或?分,包给无备案证书【的外进企业 】 第十五条工】程总包方有权拒【绝未办?。理资质?备案手续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的外?进企业承揽建筑工程! 第【十,六条外进企》业在本市的建筑活动!必须保?证投入?项目的机械设备、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的》安全合格和所需【资金的落实到—位, 第【十七条?外进企业应当结【合承接工程项目【的特点合理》安,排,相关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所配置的各类!管理人员应当符【合承接项目类别、规!模的要求并建立【和完:善各项岗位责任制】 ? 第十八—条严:禁外进?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挂:靠施工严禁外进企】。业使用非本企—业的持证人员挂【名、挂证从事建筑】活动 — 第十九条外进企!业,在本市从事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管理《和行业管理规定在】备案有?效期内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清出本市建筑市】场 —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20—10年10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