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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现将: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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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 ,第一条为推进本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综合素质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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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均:应,属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管理范!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项目建设活动】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施工图审查等】企业和单位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管《理(信息《采集、审核、汇总、!奖惩、发布)—工作: 市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环保、卫生【、统计?、公安消防、人【民银行部门协同做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 第五!。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分《为对建?设单位信用信息披】露和对参与项目建】设活动单位的—信用等级《评价对?建设单?位信用信息》披露主要以其市场良!好和不良行为为依】据给予的公示对其】他责任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主【要以其?资格素质、》市场行为、社—会,信誉等为依据给予】。的评价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一)资?质资格
! 1工《商注:册情况;
! 2企业资质】资格情况
】 (二)市场行为!。
?。 1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
】 2?项目承、发包情】况;
》 3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
!
4【产品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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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
! 6》执行国?家、行?业政策情况
! (三)社会】信,誉
》 1缴纳【税费及上报统计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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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信:用情:况;
《
《 3维护社会【。稳定情况;
【
》4获得荣》誉及奖励情况
】
(四【)其他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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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
2—,涉及影响社会稳【定、民?生和严?重不诚信《行为
》。 : , 第六条《对各:方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应以法律法》规许可的奖惩—内容或?经查实?的不良行《。为为依?据本市建筑业企业承!包外地?。项,目凭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区的市—以上)出具》的信用证明作为评】价依据
【 第七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实行信用不】良修复制度鼓励【各方主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由相关征信》部门出?具,已完成整改》证,明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下一年度》重新评定信用等级的!依据
】 第八?条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在信【用等级评定后发【现信用不良行为【影响受评方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应重新评】价
《 ? 第九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按【日常采集、》每月汇总、等级【评,定三个程《序进:行
《 第十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分为信!用优秀、信用良好、!信用合格、》信用基本合格、【信用:不合格?。五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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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按照评价内【容采用分项评—分累计积分方—法累:计积分≥105【分为信用优秀;【累计积分≥95分为!。信用良?好,;累计?积分≥85分为信】用合格;累计积分≥!70分?为信用基《本合格;累》计积分<70分为】信用不合格
! ?第十二条《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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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信用《评价工作应当建【立档案、数据—库和:信,息发布平台》逐步完善《网络评价系统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布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类管理《长期保存《
第十!四条信用等级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评价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向受—评方颁发“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等级牌匾!”“信用等级牌匾】。”可以悬挂在—企业经营场所信【用等级评《价,公布结果和“信用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第十五条—在评价结果公示期】间受评方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诉内》容进行核实、处理】和答复
】 第十六条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的企【业在信用评》价方面与《。本市企业同》。等对待其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通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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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综合分!类管理
】 (一)》信用优秀《。。。企业各行业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下列相应政》策支持和服》务
》 1招投标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 2》当年内《免于资质抽检—; :
《 3优先晋【升资质?等级及?。增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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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在,评优活动《中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二)信《用良好企业各行【业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下列相—应,政策支持《和服:务
【 1招投标—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 : 2优先—晋升资质等级—。及增项; 》
3企!业在评优《。。。。活动中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三)信用合格企!业按规范要求进行】监,管
【 (四)信用基【本合格企业对其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重点监管不接受申】报,资质:升级、增项不得参】加政府和行业—各项评优活动
】
, , (五》)信用?不合格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建议资质】管理部门重新审核】其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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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发生不良行为!将对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建设法规教育培训】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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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综合信用评—价实行一票否决【综合信用《评价分值一次性降】为0分按不合—格企: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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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信用等级评定中弄!虚作假的;》
— (二)涂改、伪造!。、转让、骗取证【。照和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的;
】 (三)在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两起以上一般事】故不按法《定,程,序处理的;》
【(四)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
—(五)?偷、逃、抗税—或,者逃、废银行债务】的;
》 (六)经】核实存在侵害—他人利益行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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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 !
—(八)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
!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本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情况进行监—督和对?其不良行为》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将结果反馈投诉人】
《 ,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1年元?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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