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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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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现将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
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 第一条为推进本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综合:素质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均!应属: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管:理范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项目建设活动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施工图—审查等企业》和单:位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管理(信》息采集、审核、【。汇总、奖惩、发布】。)工作 市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环!保、卫?生、统计、公安【消防、人民银行部门!协同做?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 第五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分为对】。建设单位《信用:信息披露和对—参与项目建设活动单!位,的信:用等:级评:价对建设单》位信:用信息披露主要【以,其,市场良好和不—良行为为依据给【予的公?示对其他责任—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主要以其资格【素质、?市场行为、》社会信誉等》为依据给予》的评:价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 (一)资质资格 !。
? 1工商【注册情况;
! 2》企业:资质资格情况
】 , , (二)市—场行为
— 1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
【 2《项,目承:。、发包情况》;
》 3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
【 4产品质量情】况;
—。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
】6:执行国家、》行业政策情况
!。 , (三》)社会信《誉
】1,缴纳税费》及上:报统计数《据情况;
】 2》银行信用情况;【。
? 3维护社!会稳定?情况; 《
4】获得:荣誉及奖励情况
!
:。 (四)其【他相关情况
】 ? ,。1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2涉及《影响:社会稳定、》民,生,和严重不《诚,信行为
— 《第六条对《各方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应以?法,。律法规许可》的奖惩内容或经【查实的不良行为为】依据本市《建筑业企业承包外】。。地项目凭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区的!市以上?)出具的信用证【。明作为评价依据【 ,
: 《第七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实行信!。用不良修复》制度鼓励各》方,主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由相关征】信部:门,出具已完成整改【证明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下一年度【重新评定《信用等级的依—据
? 第—八条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在信用—等级评定后发现信用!不良行为《影响受评方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应,重新评价
【 第九—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按日《。常采集、每》月汇总、等级评定三!个程序进行》。
》 第十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分为信用优秀、!信用:良好:、信用合格、信用】基,本合格、信用不【。合格五个等级 【
第【。十一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按照评价内容采【用分项评分累计【积分方法累计积分≥!。1,0,5分:为信用?优秀;?。累计积分《。≥95分为》信用良好;累计【积分≥85分—为信用合格;累【计积分≥《70分为信用基本】合,格,;,累计积分<70【分为信用不》合格
!第十二条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 :第十三条信》用评价工作应当建立!档案、?数据库?和信息发布》平台逐步完善网络评!价系统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布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类管理!长期保存《
第十!四条:信,用等:级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评价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向!受评:。方,颁发“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等级?牌匾”“信用等【级牌匾”可以悬挂在!企业经营场所信【用等级评《价公布结果和—“,信用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 第十五《条在评价结果公示】期间受评方》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诉内容进】行核实、处理和【答复
!第十六条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的企业在信用!。评价方面与本市【企业同等对待其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通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第十七】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综合分类管理 【。
: , (《一)信用优秀—企业各行业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下列相应政策支持和!服务
《
1招投!标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
《 2当年内免于】资质抽?检;
《
: : 3优《先晋升资质等级及增!项,;
【 4企业在—评优:活,动中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二)信用良好企业】各行业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下,列相应政《策支持和《服务
】 1招投标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
, 《。2优先晋》升资质等级及增项】;
】3:企业:在评优活动中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三【)信用合《格,企业按?规范要求进行监管】
》 (四)信—用基本合格企业对】其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重点监《管不:接受申报资质升【级、增项《不得参?加政府?和行业各项评优活】动
(!五)信用不》合格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建议资质》管理部?门重:。新审核其《。资,质等级
—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发生不良【行为将对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建:设法规教育培—训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综合信用评价!实,行一票否决综—合,信用评价分值一【。次性降为0分按【不合格企业处理
!
? (一《)在信用等级—评定中?。弄虚作假的》;
《 ,。。 (二)涂改、!伪造、?转让、骗《取证照和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的;:
》 (三《)在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两起《以上:一般:事,故不按法定程序处理!。的;
《
, (四)【。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
》 (:五)偷、《逃、抗税或者逃、】废银行债务》的,;
— (六)经核【实存:在侵害他人利—。益行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七)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
【(八)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本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情况!进行监督和》对其不良行为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将结果反馈投诉!人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1年【元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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