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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现将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 : 第一条为推进】本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综《合素质?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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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均应属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管理范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项【目建设活动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施工图审【查等企业和单位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管理(信息》采集、审核》、汇总、奖惩、发】布,)工:作 市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环保《、卫生、统计、公】安,消防、人民》银行部门协同—做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 》第五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分为对建设单位!信,用信息披露和—对参与项目建—设活动单《位的:信,用,等级评价对建—设单位?信,用信息披露主要【以其市?场良好和不良行为】为依据给《予的公示对其他责】任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主》要以其资格》。素质:、市场行为、社【会信誉等为依据【给予的评价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一)资—质资格
【 1工商注册!情况;?
《 2》企业资质资格情况
!。
(—二)市场行为
】
《 1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 【
? 2项目承】。、发包情况;
【
3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
?
4产品!质量情况; —
》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
】 6执行国家、行!业政策情况
! (三)社【会信誉
【 ?1缴纳税》费及上报统计数据】情况; 《
2】银行信?用情况;
【 3维护社!会稳定情《况;:
— 4获得荣—誉及奖励情况 【
《 :(四)其他相关【情况
《
? 1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
2】涉及影响社会稳定、!民生和严《。重不诚信行为
【
第六】条,对各方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应以法律法—规许可的奖惩内容】或经查实的不—良行为为依据—本市建筑业企业【承包外地项目凭【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区《的市以?上)出具的信用【证明作为评》价依据 《
—第七: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实行信《用不良修复》。制度:。鼓励各方《主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由相关征信》部门出具已完—。成整:改证明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下一年度重—新评定信《用等级?。的依据
】 第八《条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在?信用等级评》定后发现信用不【良行为影响受评【方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应重新—评价
】 第九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按日《常采集、每》月汇:总,。、等级评定三个程序!进行
《
第十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分为【信用:优秀、信用良好、】信用合格、信用基本!合格:、信用不合格五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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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按—照评价内容采—用分项评分累计积分!方,法,。累计积分≥1—05分为信用—优秀:;累计积分≥95】分为信用良好;【累计:积分≥85》分为信用《合格;累计积分≥7!0分为信用》基本合格《;累计积《分<:70分?为,信用不合《格
》 第十》二,。条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 第十三【条信用评《。价工作应当建—立档案?。、数据库《和信息发布》平台逐?步,完,善网络评《价系统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布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类—管理长?期保:存
第!十四条信用等级【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评价!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向受!评方颁发“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等级牌匾》”“信用等级—牌匾”?可以:悬挂在企业经营【场所信用等级评价】公布结果和“—信用: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在评价结》。果公示期间受—评方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诉内?容进行核实、处【理和答?复
— 第十《六条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的企业在信用】评价:方面与本市企—业同等对待其—。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通《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第十七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综合分类《管理
《
, ? (一?)信用优《秀企业各行业—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下?列相:应政:策支持和服务
】
》1招投《标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
2【当年内免于》资质抽检;》
【3优先晋升资【质等级及增项; 】
《 4企》。业,在评优活动中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 : (二)信用良好!企,业各行业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下列相应政—策支持和服务
! 1招投】。标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
2】优先晋升资质等级】及增项?;
】3企业《在评优活动》中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信用合格企》业按规范要》。。求进行监管
【
:。 (四》)信:用基本合《格企业对其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重】点监管不接受申报】资质升级、增项不】得参加政府和—行业各项评优活动】
— (五)信》用不合格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建议资—质,管理部门重新审【。核其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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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发生《不良行为将对—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建设法规教育】培训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综合信?用评价实行》。一票否决综》合信用评价分值一】次性降为0分按不合!格企:业处理?
?。 ? (一)在信—用等级评《定中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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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涂!改、:伪造、转让、—骗取证照和》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的;
】 ? (三)在》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两起以上一》般事故不按法—定程序处理》的;
!(,。四)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
: , (五)》。偷、逃、抗税或者逃!。、废:银行债务的;—
(六!)经核实存在侵【害他人利益》行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七)—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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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
!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本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情况进行监督】和对其不良行—为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将结果反馈》投,诉人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1年元!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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