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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现将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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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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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推进本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综合素质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均应属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管理范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项目】建设活动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施工图审查【等企业和单位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管理(【信息采集《、审核、汇总、奖】惩、发布)工作【 市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环保、卫生—、统计、公安—消防、人民》银行部门协同做【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 第五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分》为对建?设,单位信?用信:息披露和对参与项目!建,设,。活,动,单位的信《用等级评价对建设单!位信:用信息?披露主要以》其市场良《。好和不良行为为依据!给予的公示对—其他责任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主:要以其?资格素质《、市:场行为、社会信誉】等为:依据:给予的评价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一)【资质资?。格
《 : 1工商注册情!况;
— 2》企业资质资格情【况
《 (二》),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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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
? : 2项目承、发!包情况;
! 3:,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
! 4产品质量情况!。;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
】6执行国家—。、行业政策情况 】
》。 (三)社》。会信誉
】。。 1?缴纳税费及—上报统计数据情【况;
】 2:银行信用情—况;
《
《。 3维护社会稳定!情况;
】 :4获得《。荣誉及奖《励,情况 ?
《 (?四)其他相关情况】
【1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 , 2涉及影响【社会稳定、民生和】严重不诚信行为【
— 第六条对各—方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应以法律法规许!可的奖惩内容—或经查实的不—良行为为《依据本市建筑业企】业承包外地项—目凭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区的市以】上)出具的》信用证明作为评价依!据
?
第—七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实行信!用不:良修复制度》鼓励各方《主,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由?。相关征信部门出具已!完,成整改证明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下一年度—重新评定《信用:等级的?。依据
《 《 第八条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在信《用等级评定后发现】信用不良行为影响受!评方: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应重新评价
【
第【九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按日【常采集、每月汇【总、等级《。评,定,三个程序进行—
第】十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分为信用《优秀、信用》。良好、信用合格【、信用基《本合:格、信用不合—格五:个等:级
《 : :第十一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按照评价内容】。采用分项评分累计积!分方法累计》积分≥?105分《为信用优秀;—累计积分≥95分】为信用良好;累计】积分≥85分为信】。用合:格;:累计积分≥70分为!信用基本合格;【累计积分<》70分为信》用不:合格
— ?第十二条《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 第十三条信用!评价工作应当建【立,档案、数《据库和信息发布【平台逐步完善—网,络评价系统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布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类管—。理,长期保?。存
》 第十》四条信用等》级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评价: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向受评?方颁发?“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等》级牌匾”“信—。用等级牌匾》”可以悬挂在企业】经,营场:所信用等级》评价公布结果和“】信,用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第》十五条在评价—结果公示期间受评方!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诉内容进行【核,实、处?理和答复
【 第十六条】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的企业在信用】评价方面与本市企业!同等对待其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通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第—十七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综合】分类管理
【 (一)信用!优秀企业各行业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下:列相应政策支持和服!务 :
》 ,1,招投标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 2当》年内免?于资质抽《检; ?
: 3—优先晋?升资质?等,级及增项;
【
4—企业在评》优活动中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信用》。良好企业各行业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下列相应!政策支持《和服务
— : 1招投标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
: ? 2?优先晋?升资质?等级及?增项; 《
—3企业在评—优活动中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三】)信用合格》企业按规范要求进】行监管
》
》(四)信用基—本合格企业对其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重点监管不接受申】报资质?升级:、增项不得参加政】府和行业各》项评优活动
】 (五)【。信用不合《格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建议资《质管:理部:门重:新审核其资质等级】。
《 ,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发生不》。良行为将对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建设法规!教育培训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综合信【用评价实行》一票否决综合—信用评价分》值,一次性降为0—分按不合格》企业:处理
—。 (一)—在信:用等:级评定中弄虚作假】的;
!(二)涂《改、伪?。造、转让、骗取【证,。照和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的;
! ?(,三)在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两起以上一】。般事:故不:按法定程序处理【。的;
》 (四)【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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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偷,、逃、抗《。税或者?逃,、废银?行债务的;
! ?(六:)经核实存在侵害他!人利益行《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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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
! (?。八)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
【
《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本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情《况进行监督和对其】。不良行为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将结?果反:馈投诉人
【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1年【元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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