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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海岸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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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海】岸带,是指胶州【湾及青?岛,市其他近岸海域和毗!连的相关陆域、【。岛屿其控制范—围自海?岸线量?起:海域至1—0海里等距线;陆】域未建成区一—般至:1公里等距线,【胶州:湾西岸和北岸—以环胶州湾公路为】界(包括《盐场);陆域—建成区一《般,以临海第一条城【市主要?道,路为界,海泊—。河以北?以铁:路为界;特》殊区域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海岸带规划控制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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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在海岸?带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和其他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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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编《制和实施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必须?从海岸带的》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现状—出发,根据青岛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综合?部署,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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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应当和》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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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海岸带?。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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