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DBJ/T36-024-2014 建标库

4.3 围护结构节能设计

4.3.1 太阳辐射透过窗户进入室内,在夏季是构成空调降温主要负荷,而在冬季可以减小采暖负荷。因此,遮阳设施应能有效地遮挡夏季太阳辐射,在冬季时应有利于太阳辐射热进入室内。采用活动外遮阳,如百叶窗、卷帘等外遮阳是最合理的。可以兼顾夏季遮阳隔热,冬季透光增热两个方面,适当的组合可以达到最大的节能效果。夏季太阳辐射在东、西向最大,所以在东、西向设置外遮阳是减少太阳辐射热进入室内的一个有效措施。

4.3.2 平开窗的开启面积大,气密性比推拉窗好,因此,多层居住建筑应尽量采用平开窗,随着建筑高度的增加,外窗风荷载也随之增加,外平开窗受大风作用时,容易发生掉落的危险,根据2007年2月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第一批)》外平开启窗仅适用于多层建筑的规定,故高层建筑推荐采用内平开、下悬开启窗形式。为确保居住建筑有较好的自然通风换气,确保室内空气质量,防止出现外窗越开越大,而实际可开启面积越开越小的情况出现,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要求从方案设计时开始,即考虑到窗的开启面积,应符合规范的规定,要求中高层及高层居住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含阳台门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5%。

4.3.3 向外悬挑的外飘窗(凸窗),由于向外出挑,大大增加了窗户的传热面积,也增加缝隙空气渗透量,因此适当提高该类窗户的保温隔热性能,有利于平衡整体保温节能效果。
    外飘窗(凸窗)的顶板、底板和左右不透明的侧板是钢筋混凝土出挑构件,是外墙上热工性能最薄弱的部位,为此,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保温隔热措施。考虑到凸窗顶板、底板和不透明侧板上保温施工的实际情况,本标准规定其传热系数不应大于2.0W/(m2·K)。

4.3.4 本条对天窗(包括屋顶透明部分)的热工性能要求,即传热系数小于等于3.2 W/(m2·K)。遮阳系数小于或等于0.4,面积不得大于屋顶面积4%。
    夏季屋顶受到太阳辐射非常强烈,尽管天窗面积小,对居住建筑热环境影响却很大,在此提出较高的要求,是完全必要的。

4.3.5 本条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中的第4.0.1、4.0.2条强制性条文要求。
    直接采光系指围护结构上直接设有外窗或各种装有透光材料的洞口。此条文考虑了居住者对天然光的需求,并保持和相关标准的协调一致。为了防止刻意降低外窗综合遮阳系数来满足节能目标,造成住宅建筑室内天然采光不足、光环境恶劣的不合理状况,本条文规定,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采光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的采光要求。

4.3.6 外墙墙体节能设计采用主墙体自保温和框架结构的梁、柱、剪力墙等“热桥”部位采用外保温技术相结合的自保温体系具有一系列优点,主墙体部位为单一构造,构造简单,施工工艺简便,质量易控制,且缩短施工期,使用年限与结构同寿命,防火性能佳,造价低;外墙墙体节能设计采用外保温构造,具有防止外墙内部结露,提高室内热稳定性,基本消除“热桥”的影响,保护主体结构,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等优点,而且不妨碍室内进行二次装修,不仅适用于新建建筑,也适用于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内保温由于受结构混凝土框架、梁、板、柱、剪力墙等“热桥”的影响,不仅需要采用比外保温隔热层厚度更厚的材料,占用室内较多的空间面积,而且“热桥”部位易于结露、发霉,影响室内环境,“热桥”现象很难彻底断绝,由于保温材料大部分为轻质材料,内保温对住户进行二次装修,日常使用维护都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外墙保温系统采用自保温体系和外保温体系是比较合理。

4.3.7 近年来,由于外保温采用可燃类保温材料被引燃而引起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为此,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发布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文),对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使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和构造做法做出了明确规定。2011年3月公安部消防总局下发(公消[2011]65号)文,明确要求“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2012年2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新建建筑监管,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关于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规定,特别是采用B1和B2级保温材料时,应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应认真执行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4.3.8 封闭式阳台的挡板往往很薄,热工性能极差,墙身挑出的构件往往是“热桥”显著的部位,因此,对阳台节能设计除了做好保温隔热处理外,阳台与室内间的墙体和门窗应符合建筑物外墙和外窗的热工要求。

4.3.9 屋顶采用平屋面、坡屋面结合的构造时,跃层平台(露台)及坡屋顶内部空间利用部分的屋顶和老虎窗顶部、侧壁的传热系数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中对屋面的传热系数要求。

4.3.10 鼓励推行绿色建筑和生态建筑的设计思想,从节能和改善室内环境角度分析,屋顶绿化是解决屋顶隔热问题非常有效的方法,它的内表面温度低且昼夜稳定,也是夏季空调降荷的重要措施。

4.3.11 围护结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或热反射隔热涂料。在夏季有太阳直射时,能反射较多的太阳辐射热;当无太阳直射时,它又能把围护结构内部在白天积蓄的太阳辐射较快地向天空辐射出去,因此,是夏季空调节能的有效措施之一,节能效果明显,可降低夏季空调能耗。

4.3.12 本条对底层设置通风架空地板和底层为设有外墙及门窗的封闭空间或开敞式用房的顶板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的节能设计做了规定。
    1 底层地面常有采用全部架空、局部架空的情况,虽然架空高度不高(600mm左右),但为防止地下燃气管道泄漏或可燃气体积聚,均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因而该地板就应与底层架空自然通风的楼板一样,采取可靠的保温隔热措施。
    2 当底层设有地下或半地下室,有的设置具有一定保温隔热作用的外门窗,有的采用敞开的洞口。应区别不同情况,对楼板进行保温、隔热处理。
    4 在地面中设置保温、防潮层,可有效地改善泛潮的状况,故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的要求,在地面设计中宜加敷保温材料,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应设防潮层。

4.3.13 本省部分居住建筑,为了降低建筑成本,常有采用底层单元入口不设门,或采用开敞式楼梯间的做法,这对节能不利。有关单位的研究测算表明,一栋多层住宅,楼梯间开敞比设置门窗,采暖、空调的耗能量要增加5%左右。从有利于节能和防盗安全出发,楼梯间应设计成封闭式,底层出入口应设可自行关闭的防盗对讲门。可开启的楼梯窗可满足春秋季和夏季凉爽时间的通风需要。本条根据楼梯间设计的不同情况,提出了相应的节能处理措施。

4.3.14 为确保空调室外机使用安全,方便安装维护,并充分发挥空调机的能效,设计应合理布置空调室外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