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DBJ/T36-024-2014 建标库

4 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节能设计

4.1 规划、建筑节能设计

4.1.1 小区规划和建筑物平面、立面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当地主导风向,组织好小区内及建筑物室内在春秋季和夏季凉爽时段的自然通风,有利于改善小区及建筑室内外的热舒适程度,同时可减少空调的运行时间,降低建筑物的实际使用能耗。因此在小区总平面布置和单体建筑设计时,考虑自然通风是十分必要的,在赣州地区尤为如此。根据赣州当地设计人员长期以来的经验,结合清华大学栗德祥、夏伟等人利用被动式设计分析软件Weather tool进行被动式节能设计策略适用性分析的结果可以发现,赣州地区自然通风的有效性,在江西地区排名最高,考虑到赣州地区目前已具备了风环境模拟的硬件、软件条件,故对赣州地区风环境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其要达到的目标进行了细致的量化。

4.1.2 太阳辐射得热对建筑能耗影响很大,夏季太阳辐射得热增加制冷负荷,冬季太阳辐射得热降低采暖负荷。由于太阳高度角和方位角的变化规律,南北朝向的建筑夏季可以减少太阳辐射得热,冬季可以增加太阳辐射得热,是最有利的建筑朝向。但由于建筑物朝向还要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制约,不可能都做到南北朝向。据《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001-2004编制组对建筑物不同朝向能耗进行计算分析表明:当建筑朝向在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范围内与南向建筑相比,采暖、空调耗电量增加幅度不大;当超过这个范围时,采暖、空调耗电量急剧增加,所以本标准规定建筑物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

4.1.3 建筑物的规划布置和建筑物间有足够的间距,是保证居住建筑主要房间获得良好日照的基本条件,是为充分保障居民享有日照的权利,也可降低冬季采暖负荷。从2012年4月1日起试行的《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划(试行)》规定:每套住宅在日照主朝向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在大寒日的日照时间数不少于2h;当一套住宅的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宜有2个日照时数不少于2h。宿舍、公寓半数以上的居室在大寒日的日照时数不少于2h。对于一些特殊建筑,其日照要求更严格,如老年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在冬至日的日照时数不少于2h;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在冬至日的日照时数不少于3h。

4.1.4 在居住区内增加绿地和水域面积,减少硬化地面,可以减少太阳辐射热,有利于减轻热岛效应,改善小区的微气候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