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程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