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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节能设计!规定性指标 ! ? 4:.2.1 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4.2.1规—定的限?值当体形系数大于表!4.2.1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表4!.2:.1 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 — ? , , — 建》筑层数 《。 , ≤3】层 《 (—4~11《)层 ? 《 ≥12层 ! — 【 :。。 建筑的体形】系数 】 0.55— 【 0.40》 , , 》 0.35》 ! 4.【2.2 北区【、南:区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不》应大于表4》.2.2-》1与表4.2.2-!2规定的限值当设】计建筑的《围护:结构中的屋面、【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外窗】不符合表4.—2.2-1与表【4.2.《2-2的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 表4.2.2-1! , 北区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的限值 ! 表4.2.】2-2? 南?区,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的限!值 4.【2,.3 不同—朝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4.2.》3-1规定》的,限值:北、南区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分别不应大!于表4.2.—3-2、表4.2】。.3-3规定的【限值;综《合遮阳系数应分别】符合表4.2.3】-2:、表4.2.3-3!的规定当外窗为凸】窗时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分别比【表4.2《.,3-2?、表4.2.—3-3规定》的限值小10%当】设计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或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不符合表!。4.2.《3-1、《表4.2.3-2和!表4.2《.3-3的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表4.2.3-!1, , 不同朝向外窗的窗!墙面积比限值 ! 表4.2.3【-2 北区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 表【4.2.3-3【 南区《。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4!.2.4 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中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 4【。.2.5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建筑物面积》和体积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计【算确定? ,。。 ,     —2, , 外:墙的传?。热系数应考虑结构性!热桥的影响取平【均传热系数其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 ,     3 !当北、南区》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分!别满足本标准—表,4,.2.2《。-1、表4.2.2!-2的限《。值要:求但热惰性指标D≤!2.0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第5.1.1条】来验算屋顶》和东、西向外—墙的隔热设计要求】 :    4 【当砖、混凝土等重质!。材料构成的墙—、屋面的面密度ρ】≥2:00kg/》m2:时可不计算》热惰性?指标直接认》定外墙、屋面的热】惰性指标满足要求】     —5 楼板的—传热:系数可按装修—后的:。情,况计算 《    《。 6: :窗墙面积比应按建】。筑开间?(轴距离《)计算?  ?   7 窗的综!合遮阳?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SCw=【S,Cc×SD=SCB!×(1-FK/F】C,)×SD  !   ?  :      (【4.2?.5) 】    式》中SCw窗的—综合遮阳《。系数;   ! , S:Cc窗本身的—遮阳系数; 【     SC】B玻:璃的遮阳系数; 】     【FK窗?框的面积; ! ,  : Fc窗的面积F】K,。/Fc为窗》框面积比P》。VC塑钢窗或木窗窗!框比可取《30:%铝合金窗窗框比】。。可取20%其他【框,材的窗按相近原【则取值; —  ?   SD外遮【阳的: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计,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