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 节—能设计?规定性指《标
【
4.2.1【 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4.2—.1规定的限值当】体形系数《大于表?4.2.1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 表:4.2.1 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
】 《
: 建筑】层数
— 《≤3层
》 (【4~11)层
! 》≥12层
》
】
! 建筑的体形【。。系数:
,
0.!55
】 0.40
! 0.【35
《 :。
《。 ,。。
4.2.!2 北区、南【区,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不应【大于:表4.?2.2-1与—表4.2《.2-2《规,定的限值当设计建】筑的围?护结构中的屋面、】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外窗不符合表4】.2.2-1—与表4.2》。。。.2-2的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表4.2.】2-1 北区【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的【限值
》
?表4.?2.2-2 南区!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的限值
】
4.《2.:3 不同》朝,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4.2.3-1规】定的限值北》、南区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分别不应大于—表,4,.2:.3-2、表4【.,2.3-3规定的】限值;综合遮—阳系:数,应分别?符合:表4.?2.3-2、表【4.2.3-3的规!定当:外窗为凸窗时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分别比表4—。。。.2.3-2、表4!.2.3-3—规定的限《值小10%当设【计,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或,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不符合表4》.2.3-1、【表4.2.》3-:2,和表4.2.3【-3的?。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表4:。.2.?3-1 不同朝】向外:。窗的窗墙面积—比限值
表4!.2:.3-2 》 ,北区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
表—4.2.3-3【。 南区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
》
4?.2.4 》 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中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
4.】2.:5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建筑物面积和【体积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计算确定
】 2— 外墙的传热系数!应考虑结构》性热:桥的影响取平—。均传热系数》其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 , 3 《当北、南区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分别满足本标准!表4:.2:。.,2-1、表》4.2?.2-2《的限:值要:。求但热惰性指标D】≤2:.0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第5.1.1【条来:验算屋顶和东、西向!外墙的?隔热设计要求—
,
《 4 《当砖、混凝土等重】质材料构成的—墙,、屋面的面密—度ρ≥200k【g,/m2时可不计【算热惰性指标直【。接认定外墙、屋面】的热惰性《指标满?足要:求
【5 ?楼板的传热系数可】按装修后的》情况计?算
6】。。 窗墙面》积比:。应按:建筑开间(轴距离】)计算
】 7 窗的综【合遮:阳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SCw=SCc×S!D=SCB×—(1-FK》/,FC)?。。。×SD ! 《 》 (4.2.—5)
】 式中SC【w窗的综合遮阳系数!;
】 ,SCc窗本身的遮】阳系:数;
?
《 S《CB:玻璃的?。遮阳系?数;
! F:。K窗框的《面积:;
《 《 F:c窗的?面,积FK/Fc为【窗框面积比PV【C,塑钢:窗或木窗窗框比【可取30%铝合金窗!。。窗框比可取20【%其他框《材的窗按《相,近原则取值;
! SD外】遮,。阳,的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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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