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 节能?设计规定性指标
!
4.】2.1 》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4.2.1规定的限!值当体?形系数大于表4.】2.:1,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表4【.2.1 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
—
【
—。 建筑层数!
≤!3层:
: (4~!11)层
! ≥12层
】
》
》
】 建筑的体》。形系数
】 0《.55
】 0.》40
》 0.【35
】
4!.2:.2 北区—、南区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不应大于【表,4.2.2-—1与表4《.2:.2-2规》定的限值当》。设计建?筑的围护结构—。中,的屋面、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外窗不符!合表4.《2.2-1与表【。4,。.2.2-2的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表4.2.2-1】 :北,区,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的:限值
《 :
表?4.2.《2-2 南区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的—限值
?
?4.2.3 不】同朝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4.2.】3-1规定的—限值:北、南区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分:别不应大《于表4.2.—3-2、表4.2.!3-3规定的限值】;综:合遮阳系数应分别】。符,合表4.《2.3-2》、表4.2.3-】3的规定当外—窗为凸?窗时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分别比表【。4.2.3-2、】表4.2.3—-3规定的限值【小10%当设计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或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不符合表4—。.2.3-1、【。表4.2.》3-2和表》4.2.3-—3的: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
表4.2.3-1! :不同朝向外窗的窗】墙面积比限》值
》表4:.2.3-》2 北《区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
,
表》4.:。2.:。3-3 《 南区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
4.2.4! :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中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
,
4.2】.5: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面积和体!。积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计算确定
》
, 2 !外墙的?传热系数应考虑【结构性热桥》的影响?取平:均传热系数》其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
【3 当《北、南区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分别—满足:本标:准表:4.2.《2-:1、表?4.2.《2-2?的限值要求但热惰】性,指标D≤2.0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第5—.1.1条来验算】屋顶和东、西向【外墙的隔热设计要求!。
4 !当砖、混凝土—等重质材《。料,构成的墙《、屋面的面密—度,ρ≥2?00kg/m2时可!不计算热惰性指【标直接认《定外:墙、屋面的》热惰:性指标满足要求【
—。5 : 楼:板的传热《系,数可按装修后—的情:。况计:算
— 6 窗》。墙面积比应按建筑】开,间(轴距《离)计算
— : :7 窗的综—。合遮:阳,。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SC【w=SCc×SD】=SCB×(1-F!K/FC《)×SD — 【 》 (4.2—.5)
!。 式中SCw】窗的综合《遮阳系数;
—
》 SCc窗本身】的遮阳系数;
! ,。 SCB玻璃!的遮阳系数;
】。。 《 FK窗框的面】积;
?
F】。c窗:的面积FK/—Fc为窗框面积【比PV?C塑钢窗或木窗窗】框比:可取30%》铝合金窗窗框比【可取:20%其他框材【的窗按相近原则取】值;
《 《。 SD外遮阳的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计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