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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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建法:规,[2000]2号】
(根】据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修订)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城【市建设档案的—形成、移《交,、保管和利用等行】为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构建城【市公共?应,急安全体《系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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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 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字、图纸、》 图表和《声像制?品等为载体的—文件材料《
【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保管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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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城建档案》工作纳入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为中心、】产生城建档案单位的!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体系?保证:城,建档案机构、—人员、设施和—经费的?落实: 使城?建档:案,工作与当地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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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
:。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 建制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 第六条 【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置档案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人员 按照》城建档案归档的内容!做好收集、整—理、建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并按规定向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档》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或者将档—案占为?己有 ?
【 对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其重?点建 设工程的【档案进行跟踪管理 !
— :第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重:点管理并接收下【列档:案
! (:一)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城市公共设施!工程城市《公用事业工》程抗震?工程与城市建—设有关的人民防空工!。程的档案以及军事】工程档案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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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系统的《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绿化设施管理、】。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房产管理等专业部门!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学研》究成:果和有关城》市,的历史、自然—、经济、资》源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
(!四)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前款规定《的档:案的具体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省城建档》案业务技术标准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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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与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城【建档案?移交责任书》
!第九条 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90—日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 ?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当对纳【入城建?档,案的文件材料 进】行收集、《整理并按时移交给】。建设单位《 ,
— 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工程的】档案移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后当地城建档】案 管理机》构应当将复》制件报省城建档管理!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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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及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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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参加验?收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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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在城市的道路、!道沟、?各种:管线及其《附,近地段进行开挖、爆!破、钻 探等施工活!动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到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查 清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否则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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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对城市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建、改建以》及对城?市的重要设施—进行维修时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原》建,设工程档案进行修改!、补充 《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工程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 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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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已》建成的建设工—程没有施工》图、竣工图或者建】设工程?档案不完整、 不准!确的其产权》单位应当《进行:补测、补绘和修【订并在?补测、补绘和—修订: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档案—
!。第十:五条 在城市管】线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档案:组织进行普查的单】位应当在普查—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 ?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
— 第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产权转】让的:其,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同,时移交给受让单位并!由受让单位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备,案
》 停建【和缓建的建设—工程的?。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
】 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因被撤销!或破产等原》因终止?的必须?在终止前向其主 】管机关或《者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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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建设系统—的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等专:业部门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五年?后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城市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的?。移交期限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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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制镇需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五】年后移 交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存
】
《第十九?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城建档案必须是!原,件并符合国》家,。和,本 省规定的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为整【理、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实行有偿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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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 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和保护工【作并对破《损、变质的档案及时!进行修复对需要【 永久保《存的重要档》案采用声像复制【等技术予以备—份保存?
【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必【须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专用库?。房保管库《。房的设计 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档案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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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整理、加工】城 建档案信息向社!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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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无故延》期或者未按照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城—建,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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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 在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及: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前 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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