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杭州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杭!州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消防大队、【各设计、图审、【施工、?检,验监理、质安监单位!(,企业)
! , 为规范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设计施—工有效防止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根据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布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结合杭—州实际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和》杭州:市,公安消防局联合制定!了,。。杭州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设计》施工有效防》止火灾事故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范和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建设:工,程
》
第三条【。 建设、《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和设计【、施工、图审、检验!等企业(机构)应】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建筑、幕墙设计单】位对涉?。。。及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的】相关品牌及燃烧性能!及,相关设计《。要求
《
第五条! 图审机构》应对建设工程的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指标及相【关设计要求进—行,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图审合格书
】
》 第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方案?。、初步?设计审查时应按照公!通字〔2009〕】第46号文》件要:求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文件要求!进行综?合审查
《
【。第七条 公安消【防部门在参加建设工!程,方案、初《。步设计评审及对施工!。图审查?时应对?建设工程的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及相关设计要求【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意见中明!确,相关要求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设计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
【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过审查《同意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
! ,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过【审查同意的施工【图对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进行施工
!
— 第十?条 公安消》防部门?对涉及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进行监督】抽查
】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报》消防:竣工验收《时,应,由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出具关】。。于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检验报?告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检验!不合格的消防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已经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许可且施工过程【中未降低设计标准】的可按原审查—意见实施;》本办:法实施?前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已?经,。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许可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由原》图审公司确认并【报相关?部门审查同》意
《
》第十三?条 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未按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进行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建设、【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理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