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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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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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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建设局、消防!大队:、,各设计?、图审、《施工、?。检验监理《、质安监单位(企】业)
— 为规范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设计施工有效—防止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根据【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布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结《合,杭州实际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和杭州市公安消防!局联:合制定了杭州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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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设计施工】有效防?止火灾事故》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范和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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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条 建设》、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和设计、】施工、图《审、检验等》企业(机构)应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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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筑、幕墙设计—单位对涉《及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的相关品【牌及燃烧性能及【相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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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图!审机构应《对建:设工程的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指标及相—关设计要求》。进行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图审合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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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方!案、初步设计审【查时应按照公通【字〔20《0,9,〕第46号文件要】求,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文件》要求进行《综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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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公安?消防部门在》参加建?设工程方案》、初步设计评审【。及对施工图审查时】。应对建设工程—的,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及相关设计要—求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意见:中明确相关要求【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设计》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过审查【同意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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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过审查同意的施!工,图对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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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公安消!防,部门对涉及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进行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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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报消—。防,竣工验?收时应由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出—具关于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检验报告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检—验不合格《的消防?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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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已经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许】。可,且施工过《程中:未降低设计标准的】可按原审查意—见实施;本办法实施!前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已经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许可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由原图!审公司?确,认并报相关部—门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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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未按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进行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建《设、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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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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