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上海市测绘成果管】理规定 》    — (1991年7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测绘成果的管理】保,证测绘成果的合理】。利用提高《。测绘工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主管本市测绘成【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测管!办)负责组》织,本市基础测绘成果及!其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目录的接收【、搜集、《整理、储《存、提供使用和日】常管理 》  第?三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本市完成的基础测】绘成果以及有关专】业测绘成果必须依照!规定按年度在第2年!6月底前向市测【管办汇交《下列成?果目录或《者副本   (一!),按,国家技术标准测制】的三、四等天文【大地测?量成果?及5秒级以上的城市!测量成果的全套目录!及副本(《一式一?。。份);   (二!)用于测制1∶【5,00~1∶250】00各种比例尺【成图:的各种航空摄影【。底,片的目录《(一式一份》);   (【三)1∶500~】1∶25000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底图的目录及—副本地籍图、影象】地图、海图、专题】地图的目录(—一,式一:份);   【(四)正式》印制的各种地图(】一式两份); 【。   (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工程的基本控制!测,绘成果?和图:件目录(一式一份)! ,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年度汇—交的测绘《成果目录或者副【本由市测管办统【一汇编成册》 ,   第四条 基】础测绘成果》国家秘密等级—的划分、调整和解】密均:按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专业测绘成—果国家秘密等级的划!分、调整和》。。解,密,由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管【理部门按规》定确定并《报市测?管办备案;其—密级不得低于原使用!的地理底图》和其他?基础测绘成》果的密级   】各部门、各单—。位使用保密测绘【成果必须《。。按国家保密法规【进行管理   】保密测绘成》果的销毁应当经测】绘成果使用单位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严格进行登记!、造册?和监:销,并向:。。。提供该成《。果的管理机构备案 ! , , 第五条 使用【测绘:成果的单位》可,向市测管办》查阅目录下列基【础测绘成果由市【测管办统一提供使】用  《 ,(一:)按国家测绘局和上!海市城市测》绘规范?、,图式、细则测—绘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及航摄—影象:图;   (二】)市、区《、县、?乡等各种行政—区域的挂《图,、地图集《、地下管线图;【   (三—)根据国家》和本市统一坐标【系统测量《的平面控制点成果】;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统一高!程系统测量的—高程控制点成果; !   (五)与【上述:各项测?绘成果直接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   不《属,。于,前款范围的测—绘成果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使用 !   第《六,条 使用《测绘成?果的单位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   (一)晒制全!区、全县或者相当】于全区、全县面【积以上的《1∶:。50:0~1∶5000】地形图?或者相应的综合【。管线图必须凭—用图单?位公函经市》测管办批准后—提供; 》  :(二:)密级基础》测绘成果必须凭统一!。印,制的测绘资料—归口:管理专用《介绍信提供; 【   (三)外省】市,需要使用《本市:基,础测绘成果的必须凭!当地省级政》府测绘成果管理【部门的公函提供【;,。   (四)本】市,单位需要使用—外省市基础测—绘成果的必须—向市测管办办理【转函手?续,。;需要使《用外省?市专业测绘成果【的按专业测绘—成果:。所属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 (:五)军事部》门需要使用政府部门!测绘成果《的,。由总参谋《部,测绘主管部》。。门或者大军区—、军兵种测绘主管】部门通过市》测管办统《一办理;《 ,   (六)本市政!府部门?或者单?位需要?使用军?。事部门测《绘成果?的由市测《管办通过《总参谋部测绘主【。。管部门或者大—军区:、军兵种《测绘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第七条 !基础测绘成》果和财政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除前款规定!外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使《用测绘成果   !第八条 《市测管办应》当,按照国家测绘局【有关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负责对本市》基础测绘《和地籍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   !第九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提交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条? 本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外提供《未公开的测》绘成:果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确需—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必,须经提供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复制?保密:的测绘成果还必须】按照原?密,级管理 》  受委托》完成的测《绘成果,受》托单位未经委托【单,。位同意,不得复制】、翻印、转让—、出借、出版— ,   ?第十二?条 :对测绘成果管理做出!重大: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予以表扬!或者奖励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按以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汇】交测绘成果或—者目:录的由市测管办【责令其限期汇交;】限期内未《汇交的对测绘—。项目:。出资人处以》。重测所?需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测绘】。资质证书自暂扣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仍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违反《国家规定《的测绘成果》收费标准擅自提价】收取测绘成果—费用的由市物价管理!部门依照物价管理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相当于违法】所得3?至5倍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发生重大测—绘成果?泄密事?故的:由市测管办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 ,  (四《),未经:。提供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由市测—管办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处,以,成果使用费5倍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   第十四—条 罚款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 ,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丢失保【密测绘成果或—者造成?测绘成果泄密事【故的;   【(二)未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对外!提供未公开》的测绘成果的; 】   (三)测绘】。成果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致使测绘《成果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擅,自提供未公开—的测绘成果的; 】 , , (四?)测:。绘成果丢失或—者泄密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造成测绘【成,。果丢失或《者泄密事故不查处的!。单位负责人  】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