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 (1997—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   《 ,。 第二?条 在?自治区内从事—土木建筑、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生】产活动的施工安【全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    】 第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 】 ,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实:行国家监察定期对建!筑业企?业安:全工作实行检查和抽!查 ?    【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    !(,一)宣传《贯彻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    — (二)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    (三!)审:查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 】   《 (四《)审定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等级; 《    【。 (五《)监: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定,额支付?、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   《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 ?   《 (?七)对竣工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进行考?评验收?; 》   《 (八《)调查、处》理建筑施工中的事故!对死亡及重大事故按!照规定会同》劳动、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和组织调查、—处理 —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在建筑施工中必【须做:到    】 :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分别!。对企业、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 (《二)企业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需要!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 ,。  (三【)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 ,  ?  (—四)对职工进行实】用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对—新录:用人员和其》他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   《 《(五)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严格!考核持有关部门核】发的证件上岗;【    【 (《。六):。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机:具,、机械?设备和电气装置【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不符合建筑》安全施工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   —(七)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起重吊装设备!、脚手架、架设【高度:在2:。。米以上的操》。作,平台和地下工—程的安?全设施?安装、设置后须经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  (—八)无能力对本【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内容—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检验:的应当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检测】或者:。检验检测、检验单】位要对其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 (九)【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围!挡设施实行封闭【管理悬挂张》贴醒目的《标志或者告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    — (十)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文明—施工的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生产和生活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和—卫生标准; —  《  (十一】。)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调查、处理》施工事故《; 》   (【十二:)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施《工安全工作 】    》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施工中必须做】到    !。 (一)向—施工:企,业提供保障》施,工安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等基础《资料:以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条件!; 》   —(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规?通过招投《标,选择与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等级相》适应的?施工企业并监督其】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组!织施工;  !  (三)】监督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改正:的可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调查处理》; :    — : (四)按》照规定支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因缩》短工:期或:者特殊?需要追加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要【由,原审批部门批—。准;    ! ?(五)不得任意降低!工,程类别、压低工程】造价影?响建筑?施工安全 》。 :    第】七条 ?工程设计《单位必须做到— , ?   (一】)按照设计规范【、标:准,提供设计图纸保证工!。程安全?。性能; —    《 (二)—协助施工企业—提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 (三)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有碍作业人员!。安全的根《据施工单位》的,要求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组织【。。及时进行设计—。。变更;  】。  (四)】设计中不《得,硬性规定使用某一厂!家的设备、材料和产!品    ! 第八条》 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劳【动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当主动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管】。理负:责人员报告》 ?。    》 企业《职工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和制止 ! ,   第九】条, 各级?地方:。工会、建筑行—业工:会和企业职工对施工!安全依?法进行监督 】   ? 企业工会】应当依法维护职【工在施工《中的健康和安全 】    【 :第十:。条 对在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处罚 》    — (一)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顶、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七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责:任单位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处以》单位负责人》1000元、直接】责任人3000的】罚款;   ! , (《二)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给予警告!处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和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3000元的—罚款:; 》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六项、第七项】。和第八项规定的处责!任单位?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扣资质《证书处企业法定【代表人检《测、检验《单位负责人2000!元、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各500】0元的罚款;经【整顿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降低【企业资质等级依【法取消检测、检【验单位资格 【    第!十,二条 在建》筑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在施工!中由于防护不当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   —第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