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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二条 】 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热用户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二)在《采暖期内《未安:全、稳定、连—续、保质《保量供热《或者擅自停止—供热的;《。   (》三,)未按照规定给【予热用户补》偿或者退还热费【的 ?  :第五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未立即抢修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热用户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热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的【;,   《(二)从供》热设施中取用供热循!环,水的;   (】三)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的;   (!。四,)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用热】。运行:方式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新】建建筑供热》系统:未安装分户》控,制装置?、,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识别!标,志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热设施》安全:而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的【;   》。(二)?未依法?。审,批,供热工程《项目和?供热经营许可证【的;  》 (三)未依—法审批供热》单位停业、歇业的】;   (四)未!依法履行对供热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的; 】  (?五,。)未依法受理有关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投诉《以及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   (六)贪污】、挪用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资金的《;   (—七)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