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贯彻落实!沈阳:市(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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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大东—政发[201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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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东区贯彻落实沈【。阳市<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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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大东区!贯彻:落实沈阳市<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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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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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沈政办发[》2010]9—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区社区建设—工作成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社区公—共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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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公共用?房是包括《具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社区办公室】、文化图《书室、体育活动室】、警务室和卫—生服务站、房屋维修!站及其他《老年日?间照料站《、,残疾人康复室等公共!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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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的整体《规划及宏观管理具】体实施由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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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向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社区公共】用房整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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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指导:协调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公共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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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社区公共用房—建设”专项》资金帐户用》于存放开发单位缴】纳的配套《资金等由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该资】金专项用于》调整、整合》社,区,用房街道办事处可】提,出经费使用申—请经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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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区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定期】对各街道社区—公共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使用申报制度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将社】区公共用房》出卖:、出租?、出借或挪作—他用如因工作—需要改变用途的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请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对【无故:将社区公共》用房出卖的责令【立即停止交》易;对?无故出租的责令限】时收回没收其租赁】费用;对无故更【改社:区公共用《房用途等行》为的责令限时改【正;对以上情—。况拒不改《正的要在全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依照签!署合同价格予以处罚!处罚金上缴》“社区公《共用房建设》”专项?帐户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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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所!属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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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要指导社区居民!委会做?好,社区公?。共用房的《日常管理及时—将社区公共》用房:的,数量、房型、面【积、:用途登记《。造册报?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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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撤销或合并】。后剩余的社区公共用!房严禁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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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于有变更的社区公!共用房(含功—能、归属等变更)】须报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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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积—极,。配合:开,发单位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公共用房配套提【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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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与开发单位!签订社区公共—用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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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新》建社区公《共用房?选址:、,协,调和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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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完!善新建社区公共用房!室内:外的各项功能 】配齐各类设施满足】社区:。办,公的基本需》要,
! (五)在》。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主动!与行政执法部门、】。法院:取得:联系协调解决开发】建设单位《不履行承《诺和执行协议问【题
四】、新建住宅》小区的开发单位要按!以下要求和》标准负责《提供社区公》共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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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必须按规定和—要求与所在街道【。力、事处并会同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社区《用房建设控》制性详规及项目【选址:、定点?和方案设计等工作按!照大东?区签署社区公共【用房:协议流程签订社区公!共用房协议书保证所!提供房?屋与协议《相符否则区》民政局不予》办理地名审批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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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如—开发单位在社区公共!用房未建成的—情况下急需》办理:地名审批手续的、】必须提供《同,等面积?门,市房(有产权房屋)!作为过?渡房(后过渡房【。要求相?同)供社区使用并将!房产:证,作为:抵押无法提》供相应条件》过,渡房的须缴纳同【等,面积门市房》价格的诚《信款存入“社区公】共用房建设” 】专项资金帐》。户
【 (三)【必须在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具!。有,产权的房屋范围内】。提供社区公》共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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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必须按照使】。用面积15平—方米:/100户》的,标准:。提供入住户》数以市?规划局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及建筑物楼门牌!编号审批表》确定:的户数为《准
! (五)社区公】共用房使用面积按照!建筑面积扣》除公摊面积》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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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必须遵循方】。便居:民,办事:的原则楼层》为一楼(或一至【二楼)应向》本园区外开门如【不,便,直接开门的应由开】发单位负责栅出相应!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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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使用面积大于40!0平方米以上的【用房须按照“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的格局【进行设计一站式服务!大厅要达到》15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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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配套设》施(上下《水、:电、煤气、供暖【、卫:生,间等)须齐全—配套:设施:费用由开发单位负】责所有配《套,设施均?应适合?社区:办公:使用如产《。生社区承担》不了的费用应由开发!单位立即更》换设施?或房屋并经装修【后达到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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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必须在小区竣工】后第一批《商品房?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时一同交付社区使】用并:。交齐相应《房屋产?权来源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及法人章)由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检查验【收
【 : (十)社区【公共用房的产—权归区政府》所有由?开发单位办理完【产权证后交》给区民政局具体【实施由区民政局负责!协调区房《。产,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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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如开发单—位未按协议》。按期交房的所在【。街道办事处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实行保权!并,要求开发单》位,按照协?议规定交《付延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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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如开发单位未按【。协,议,提供社区公共用【房或未按工》程建设标准》执行的所《在街道办事处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实【。行保权?并通过执《。。法机关强制执—。行或按?同等面积本》小,区门市房、本小区无!门市房的按照—同等地区《门市房当时市场价】格予以赔《偿赔偿资金上缴“社!区公:共用房建《。设”专项资金帐【户
【 (十三)】开发单位提供的用房!达不到上述标准【。和要求的经街道办事!处报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由开发单位】。按价格缴《纳配套?资金:该,资金上缴“社区公】共用房建设”专【项,资,金帐:户
】 (十四)开发!单位在原楼盘所【。在街道开发后期项目!拟重新调《。整社区用房规—划的须?提供整合后的社【区用房如无法立即】提供须?提,供过渡?。房或按新核算的房屋!面积:缴纳配套《资金后方可签—署新建楼盘社区公共!用,房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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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区公》共用房原则上—每三年维修》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酌情处理;老旧社!区公共用房改造【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报,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实施以上所需资!金和采暖费一并【由区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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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实施细则!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沈政—办发[?2010《],9,。2号)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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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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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9日
大!东区签署社区公共用!房协: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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