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贯彻落实沈阳市(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2011年 建标库
大东区贯—彻落实沈《阳市(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 【 , , 沈大东政发】[2011]53】号 关】于印发大东区贯彻落!实沈阳市<》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 ?    现将大【东区:贯彻落实沈阳市【<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沈政办发[2【。01:0]9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区社区建设工【作成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社区公共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 一、社【区公共用房是包【括具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社区:。办公室?、,文化图书室、体【育活动室、警务室】。和卫生?服务:站、房屋维修站【及其他?老年日间照料站、残!疾人康复室等公共】用,。房 — 二、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的【整体规?划及:宏观管理具》体实施由《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     》(一)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向【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社区公共用房整体!情况 《     】(二)指导》协调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公共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 (三)在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社区公《共用房建《设”专项资金—帐户用于存放开发单!位缴纳的配套资【金等由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该资《金专项用于调—整、整合社区—用房街道办事处可】提出经费使》用申请经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使用 】   《 , (四)《在区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定期—对各街道社》区公共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使用申报制度【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将社区—公共用房《出卖、?出租、出借或挪【。作他用如因工作需】要改:变用途的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请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对无故将【社区公共《用,房,。出卖的责令立即停】止交易;对》无故出租的责令限】时收回没收》其租赁费用;对无故!更改社?区公:。。共用:房用:途等行为的责令限】时改正?;对以上情况拒【不改正的要在全【。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依照签】署合同价《格予以处罚处罚金】上缴“社《。。区公共用房建设”】。专项帐户统一调配 !。 ? , 三、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所属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    】 (一?)要指?导社区居民委会做】好社区公共用房【的,日常管理及》时将社区公共用房】的数量、房》型、面积、用途登记!造册报?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 :。     (二)规!划撤销或合》并后剩余的社区公共!。用房严禁挪作他用 ! ,     】(三:)对于?有变更的社区公共用!房,(,含功能、归属等变】更)须报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 :     》(四)在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积极配合开发【单位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公共用房!配套提供工作 !       ! , 1、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与开发—单位签订社区公【共用房?协议:; ?      !  : 2、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新建【社区公共《。用房选址《、协调和验收工作】;   !   ?。   3、完善新】建社区公《共用房室内》外的各?项功能  》配齐各类设施满【足社:区办公?的基本需要》   】  :(,五)在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主动与行政—执法部?门、法院取得—联系协调解》决开发?建设单位不》履行承诺《和,执行协议问题 】 : 四?、新建住宅小区的】开发单位《要按以下要求—和标准负责提供社区!公共用房 !     (一【)必须按规》定和要求与所在街道!。力、事处并会—。同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社区用房建】设控制性详》。规及项目选址—、定点和方》案设计等工作—。按照大东区签署社区!公共用房《协议流程签订—社区公共《。用,房协议书《保证所提供房屋与协!议相符否《则区民?政局不?予办理地名审批【。等相:关手续 !    (二)【如开发单位在—社区公共用房—未建成的情况下急需!办理地名审》批手续的、》必须提供同等面积门!市,房,(有产权房》屋)作为过渡房【(后过渡房要求相同!)供社区使用—并将房产证作为抵】押无法提供》相应条件过渡房的】须缴纳同等面—积,门市:房价格的《诚信款?存入“社区公共用】房,建设”  专项资金!帐户 】  :  (三)必—须在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具有:产权的?房屋范围内提—供社区公共》用房  !   (四)必【须按照?使用面积15平方米!/100户的—标,准提供入住》户数以市规划局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及建筑物!楼门牌?编,号审批表确定的【户,数为准 】    《 (五)社区公【共用房使用》面积按照建筑面积】扣除公摊面积进【行计算 》     (!六)必须《遵循方便居民办【。事的:原则楼层为一楼(或!一至二楼《)应向本《园区外开门如不便】直,。接开门的《应由开发单位负【责,栅,出相应围墙 】。     (七!)使用面积大—于400平》。方米以?上的:用房须按照》“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的格》局进行设计一—站式:服务大厅要》达到150平方米】以上 】    (八)【配套设?施(上下水、电【、煤气、供暖、卫】生间:等)须齐全》配套设施费用由开发!单位负责所有—配套设施均》应适合社区办公使】用如产生社区—承担不了的费用应】由开:发单位立即更换【。设施或房屋并经装修!后达到办公条件【 —    (九)【必须在小区》竣,工后:第一批商品》房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时一同?交付社区使用并【交齐相?应房屋产权来源【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及法人章)由!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检—查验收 】  :   (十)—社区公共用》房的产权归区政府】。所有由开发单—位,办,理,完产:权证后交给区民【政局具体实施—由区民?政局负责《。。协调区房产》局配合 》 《。  :  (十一》),如开:发单:。位未按协议按期交】房的所在街道办事】处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实行保权并】要求开发单位按照】协议规定交》付延期违《约,金 — ,    (》十二)?如开发单位未—按协议提《供社区?公共用房或未按工】程建设标准执行的】所在:街道办事处》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实行保!权并:通过执法机关强制执!行或按同等面积本】。小区门市房》、本小区无》门市房的按》照同等地区门—市房当时市》场价:格予以赔偿》。赔偿资金上缴“社】区公:共用房建设”专【项资金帐户 】 ?    (十三)开!发,单位提供的用房达】不到上?述标准和《要求的经街道办事】。处报: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由开发单位按!价格缴纳配套—资金:。该资金上缴“社【区公共用房建设【”专项资金帐户 】 》    《(十四?)开发单位在原楼】盘所:。在街道开发后期项】目拟重新《。调整社区用房规划的!。须提:供整合后的社区【用,房如无法立即—。提供须提《供过:渡房或按《新核算的《房屋面积缴纳—配套资金后方可签】。署新建楼盘社区公】共用房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 【 五、社区公!共用房原则上—。每三:年维:修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酌?情处理;老旧社区公!共用房改造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报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实施以上所需】资金和?采暖费一并由区财政!列支  !。   本实施细则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沈政?办发:[2010]—92号?)一并执《。行 《。 , 大东《区人民政府 】 201—1年:8月9日 】 大东区签署社】区公共用《房协议?流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