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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
!昆,政发〔?2009〕6—0 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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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人民》。政府:呈贡新区管委会(】呈贡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 现将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第一!条,。 为实现雨水—。。资源化节约用水修】复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减少【径流污染减》轻城市洪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和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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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昆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市雨水收集利—用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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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雨水收集利【用是指针对因建【筑屋顶、路面硬【化导致区域内—径流:量,增加而采《取的对?。雨水:进行就?地收集?、入渗、储》存、处?理,、利用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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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是,指雨水的收集设施】、入渗设施、储【存回用设施、—处理设?施、调?蓄排放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等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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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市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管理:工作
— 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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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或者市!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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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是节水?设施的?重要内容之》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节水“?三同时”的要求同】。期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一):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的,。建(构)筑物占地与!路面硬化《面积之和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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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用《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广场、绿地等市!政工程项目;—
: (三】)城市道路及高架】桥等市?。政工程项目》
【 有特殊污染源的医!院、化工《、,制药、金属冶—。。炼和加工企业等在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时建设?单位应当召》开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题论》证会:
第!七条 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已《建成企?业、单位、》住宅小区和》公园、广场》、绿地?、城市道路、高架桥!。等市政基础设—施具备建设场—地条件?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要求逐步补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主】城四区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或组织!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补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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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雨水】收集利用工》程,的,设计、施《工要结合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遵循【建设工程地面—硬化后不增加建设区!域内雨?水径流?量和外排水总—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和,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 : (一)雨水收集!设施的设计》规模应当根据—昆明市?日设计降雨厚度并结!合工程项目内所【有汇水面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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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0-3×b×(A!1×a1+A2×a!2)
式中 【W雨水收《。集设施设计规模【m3;
【 b—。昆明市日设》计降雨厚度取—2,5.5m《m;
》 A【1,项目内硬化屋—顶和路面的》汇水面积以项目内】建筑物占地面积和】路面硬?化面:。积计m2《。;
】 A2项目—内绿:地的汇水面积以绿】。地面:积计m2
! ? ,a1硬化屋》顶和:路面的雨《量径流系数取0【.8;
! a2绿—地的雨量径》流系数取《0.15
》
, (》二)设计雨水调蓄】。排,放设施、收集—及排放管道(渠)】。时雨:水设计?流量应当根据昆明】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并结合工程项】目内所?有汇水?面,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Q=1.667×1!0-:2×q×(A1【×f1+A2×f】2):
式中 Q雨水设!计流量L《/s;
— q设计!暴雨强度mm—/m:in;?
】昆明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q=(12!.1+14.4×】lg:P)/(t+1【4.4)《0.80
》。。。
式中》 P设计《。重现期a;
】 《 , t降雨《历时min;
【
》。 A1项目【内硬化屋顶》和路面的汇水面积以!项目内建筑物占地】面积和路面硬化面积!计m2;
】 , : ,。 A2项目》内,绿地的汇水》面积以?绿地面积计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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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硬化屋《。顶和路?面的流量径流—系数取0.9;
! f—2绿地的流量径流系!数取:0,.25?
:第,。九条 雨水》收集利用应》当因地制宜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设计:。优,。先考虑储存直接利用!、入:渗回补地下水或者综!合利用?
? (一)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建!筑物屋顶《其雨水应《当集中引入储水设施!处理后利用或—者引入地面透水区域!如绿地、透》水路面等进行—蓄渗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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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庭院、【广场、停车场、【公园、人行道—、步行街等》。建设:工程应当首》先按照建设》标准选用透水材【料铺装?或者:建设:汇流设施将雨水【引入透水区域入渗回!补或者引《入储水设施处理【利用;?
? (—三)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城市道路及!高架桥等市政基【础设施其路面—雨水应?当结合沿线》的,绿化灌溉《设计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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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的设计在满—足收集、《处理:。、贮存?回用和?入渗的基础上还【。应当考虑调蓄排【放功能削《减雨:水洪峰径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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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附属设》施应当与《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相结合景观、循环水!。池可以?合并设计建设为雨水!储存利用设施;绿地!应当设计建设为【雨水滞留设施—
《 : 用于滞》留,雨水:的,绿地应当低于—周,围,路面50~100毫!。米;设于绿》地内的?雨水口其顶》。面标高应当》高于绿地20—~,5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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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收集处理后的【雨水主要用》于绿化、《道路清?洁、冲厕、景—观环境用水和回【补地下水等回用的】雨水水?质应:当根据?用途确定《 除达?到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规定》的水:。。。质指标外其》。余指标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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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雨水回《用管道严禁与—自来水、地下水供】。水管道直接连接出】水口必须标有“非饮!用水”字样或其它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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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中应【当包:含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内容市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节水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规划、建《设、房管、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划、设计审】查、施工、竣工【验收备案《、证照办理等行政】审批环节对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建设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
【 :。第十五条 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前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后应当到》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备案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竣工?后应当经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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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建】设单位、管理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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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市水利局负责—。管理的?贮水湖塘洼》地,、坝塘、沼》泽地等应作为拦蓄收!集雨洪?水,。工程设施利用建设单!位不得填埋确需填埋!的应当经市水—利局依法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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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9》年9月2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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