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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 —(2012年1【0月3?1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2】年1:1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预防、—减少建设工程—火灾:及其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建设工】程在消防《设计、?施工和审核》、验收?、备案等《。过程中的《消防:管,理适用本规定—     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 : :第三条 市公安机关!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区、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由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本规定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章 消防设计和【施工 ? 第五?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计、施工应当【。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  》  :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 — 第: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依照有】关国家技术规范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 第七条】 建筑保温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保—温工程和保温—材,料特点编《。制,防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建《筑保温工程施—工进度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二【)建:筑保温工《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 (三?)建:筑保温工程》和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顺序》避免与?有明火的工序交叉作!业, 【 第八条《 依照有关国—家技术规范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回车》场、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等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疏散设施的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应当包括相【。应设施的消防设【计  —  : 施工期间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疏散设】施不得拆除》 【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施!工现场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同:意并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条 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等意见!负责 《 》 第:十一:条 自动消防设施】。不得无故《停止使用确需停止】使用:的建筑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  鼓励、引—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入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第,十二条 鼓励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按户配!置家庭消防应—急救援箱;鼓励【其他:建筑:的建设单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  —  : 家庭消防应急救】援,箱、应急救援装备的!配,置、使用等具—体规范由《市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第三章《。。 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的!下列消防设计内容】进行审核 】    (》一)建设工程类别】。和,建筑耐火等级;【     】。(二)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设计:主要审?核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登高场!地、: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其他特殊场所!的设置?楼层(部位》)、室内燃料系统安!装、动力站房设置】等内容;  ! ,  (三)建筑【构造设计《主要审核防火分区、!墙体构造、防火分隔!、建筑防爆》等内容;  !。   (四》)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设计主要审核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消防:电,梯、避?难层(间《)设置等内》容,;   【  (五)消防【给水设计主要—。审核消防水源—和消防用水量、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等内容;!   —  (六)自动【消防设?施设计主要审—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其他【灭火系统、防—烟系统、排烟—系统设置等内—容;: 《  : , (七)消防电气设!计主要审核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和电器】设备防?火、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等《内容:;, 《  :  (?八):。其他依法《需要审核的内—容 ?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防—设计文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所依据!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明确的;【。  》   (二》。)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综合《保护工程等建设工程!难,以达: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 (三)其他—需要进行专》家,咨,询的    ! 参加咨询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数应:当不少于七人—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改进方案!可以作?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的参考?依据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专家—消,防,技术:改进方?案提出的《。。。消防技术审核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在消防设—计中予以吸》收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报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应当包含建!筑消:防给水?管网供水能力—检测:报告   】 ,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有关: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还应当提供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 第十六条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  (一)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操作?人员; 【    (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  :  (三)》消防设施的安—装、维护、检测、】操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 】 ,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选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低于防火性能要求!的材料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未按要求》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的;: ,     【(二)未按要求制定!。或者:实施: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建筑《保温工?。程防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 !  : ,  (三)施工期间!拆除: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的 】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不履行《法定:监督检查职责的; !  《 ,  (二)对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计、建设工—。程通过审核、验【收,的;: : ,   ?  :(三)对应》当依法审核》。。、验收的消防设【计、建设《工程故意《拖延:不予:审核、验《收的; 》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 —    (》五)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     (】六)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杭州市建《筑,工,程防火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