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
】
:。(2012年—10月31》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2年11【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预防、减少建设工!程火灾及其》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建设工程在!消防设计、施工和审!核、验收、备案等过!程中的消防管理适】用本规定
》
—。 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
:
第三条 !市公安机关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区、: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由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本规定》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章 消防设计—和施工?
第五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计、施工《应当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
—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
第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依照有关国家技术】规范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
第七》条 建筑保温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保温:工程和保温材料【特点编制防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建筑保温工程【施工进度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二)建筑保温工】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三)建筑保温【工程和?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顺序【避免与有明火的【工,。序交叉?作业
》
第八条 !依照有关国家技术规!。范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回车场《、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等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疏散设施的【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应当包括相—应设施的消》防设计?
,
? 施》工期间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疏散设施不得】拆除
?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 施工现场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同意并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第,十条 ?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等意见负责
【 :
: 第十一条 自】动消防设施不得无故!停止使用确》需停:止使用的建筑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 鼓励、引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入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 第十二条 —鼓励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按户配】置家庭?消防应急救援箱;】鼓励其?他建:筑的:建,设单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
!家庭消防应急救援箱!。、,应急救援装备的配】置、:使用等具体规—范由市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 】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的下列消防设—计内容进行审核
! 》 (一)建设—工程类别和建筑耐火!等级;
—。 (—二):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设计主要审核—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登高场地、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其他特》。殊场所的设置楼【层(部位)、室内燃!料系统安装、动力站!房设置等内》容;
《。 (三】)建:筑构造设计主要审】核,防火分区《、墙体构造、防火】。分隔、建《筑防爆等《内,容;:
— (四)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设,计主要审《核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消防电梯、避难】层(间?)设置等内容—;,
: ? ?(,五)消防给水设计主!要审核消防水源【和消防用水量、【。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等内容;
【
(】六)自动消防设施】。设计主要审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其他灭火系统、】防烟系统《、排烟系统设置等】内容;
》 ? (七》)消防电《气设计?主要审核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和电器设备防【火、:。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等《内容;
】 : (八)其他依法】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防设计【文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
— :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所依据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明确:的;:
— (?二)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综!合保护工程等—建设工程难以—达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 (【三)其?他需要进行专家咨询!的
!参加咨询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数应当不《少于七人《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改进方案可以作【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的:参考:依据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专家消防技—术改进方案提出【的消防技术审核【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在!消防设?计中予?以吸:收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报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应当包含建筑消防】给水:管,网供水能力检测【。报告
?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有?关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还》。应当提供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
第十】六条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 , ? (:一)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操作人员》;
】。。 ,(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
《。 (三)消防设!施的安装、维护、】检测、操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
】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选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低于防火《性能要?求的材料《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 ,
?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未按要求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的;
》 (—二)未按要求制定】或者:实施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建筑!保温:工程防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
【
, : ? (三)施》工期间拆除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的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不履行法【定监督检查职责的;!
》 (二》。)对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计、建设《工程通过审核—、验:收的;
— : : (三?)对应当依法—审核、?验收的消防》设计:、建设工程故—意拖延不予审核、】验收的;《
【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
! (五)—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 ?(六)?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五章 附则【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杭州】市建筑工程防—火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