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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住】宅避难层(间)【设计:导,则,(试:行,) ? 关于印发超高层!住宅:。避难层(间)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福州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已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八条规定了严于】现行国家标》准,的避难层(间)的】设置为?了确保福《州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顺利《实施支队组织消防、!设计院?等专家研究制定了与!福州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相配《套的超?高层住宅避难—层(间)设》计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新的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出台后对上述问【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支队防火处 !1 : 总则 1—。.1 根据》福州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 ?新建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设,置避难层《(间)为合理确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设计制定本导】则 —。 ?1.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设计 】 ,。 , 1.3 —本导则不适用—于2013年8月1!日前已通过规划部】门,总平方案审查的新】建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 — ?1.4?。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避难层—的防火设计应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第6.】1.13.》1~6.1.13.!8条规定执》行但避?难层的净《面积可按本导则【第8.1、8.2条!。规,定执行 《 ? 《1.5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省标准【的规定 《。 【 1.6 新—的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出台】后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的】避,难层(间)的防【火,设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术,语 : 2:.1 超高》。层住:宅 —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 : 2.!。2 避难层(间【) 《    》 建筑内用于—人员在火灾时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 ! 2《.3: ,救援:窗口 —  :。 ,  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 3 设置【位置: 3?.1 第一个设置】避难间的楼》层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宜在40】-50?m之间不宜大—于5:3m且不小于3【0m 《 3.2! 避:。难间:的楼:层,。。之间:间,隔不宜超过4—5m 】 :3.3 设》于消防登高车可救援!高度:范围内楼层的避难】间应设在该楼层靠】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一!侧且应设置直接【对外的救援窗口 !4 : ,救援窗口 4【.1 ?救援窗口应可平开】启窗口内《外,均,应设置便于》开启装置 】。 《4.2 救援窗口】应采用乙级防—。。火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C: 类防火窗,并【设置室内外均可识别!的,明显:标志 — 4.3 救!。援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应小于0.8【m和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应大于?1.2m间距不应大!于20m《 — 4.4 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一侧】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的地面上与》救援窗口《竖向对应《且不影响疏散及救】援的适当位置应设立!救,。援窗口位置指向【。标志牌距《地,面0:.6m~1.2m长!、宽分别《不小于0.6m【、0.3m采用黄】底反光黑《色文字及图案不【反光 5》。。 疏散 5—.1 通《向避难?。间所在楼层的防烟】楼梯在该楼层的【设置形式可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第6.1.—1,3.2条或》按,本导则第《5.2条《规定进行《设计 ! 5:.2 通向》避难间?所在楼?层,的防烟楼梯在该楼】层楼:梯间平台上设—置甲:级防:火门:进行上下梯》段分: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5】。.2.1《。 ,该甲级防火门开启】不,得影:。。响疏散; 【     》5.2?.2: 该:层,的住宅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及避难间公共】。疏散走道开向—前室的门采用—甲级防火门; 】     5【。.2.3 人员应通!过,公共区域(楼—梯间、前室及—公共走道)》进入避难间该层【的,疏散门?应向通?往避难间《方向开启; !   ? 5.2.4 【该层通?往避难间《。方向的?所,有,口部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    5.2.5! ,楼梯间内《应,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避—难间的?楼,层显示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0《0Lx 6 !防火分隔 6.1! 避难间与所在【楼层:的其:它房间?。、区域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 》 6.2 避难【。间上下窗槛墙的【高度不应小于1.2!m,与相邻外墙开—口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2m ?。 : ,。 ?。 6.3 避—难间的门《应为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且朝》避,难间:方向开?。启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C? 类防火窗 — , 6.4! 为建筑配套使【用且非人员经常使用!的设:备间确有《困难必须设于避难间!内时应设置防火墙】分隔开设门洞口应采!用两道甲级防—。火门分隔 — ? 6.5— 燃气管道不应【穿越或贴邻避—难间布置其他具体设!置,应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执行 ! 6.6 除燃】气管道外的其他【管道井可采用甲级防!火门开向避难—间 !6.7? ,管,道井:每层孔?洞采用与该层楼【板,同标号混凝》土进行封堵》 》 6《.8 避难》间所在楼《层住宅户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7 ? 消防设施》 7.1 设置避!难间的楼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 7.2【 避难间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应设《。。。有,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h照度不应低于1!.00Lx》 》 ?7.3 避》难间应设《置可开启外》窗,或余压值《为25Pa至30】Pa的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 , 7.!4 避难间所—在楼层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 》 :7.5 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7.5.》1 消?防软管卷盘的布【置,应保证两股水—流能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其安装高度应便【于,取用; 《 ,    》 7.5.》2, 消防软管卷盘应】与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连?接,; 》   ?  7.《5.3 消防—软管卷?盘的栓?口的直径应不小于】20mm配》备的:软,。管内径不应小于1】9 mm《软,管长度?不应大于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6m《m,; ?    》。 7.5.》4 消防软管卷盘】的,射程不?应小:于6m 8 避!难间面积 —8.1 避难—人数按照住》宅每户3.2—人,进行核算 ! 8.2 【避难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应按!5人/?m2计?算, 9 装—。修与保温材料— :9.1 超高层住宅!避难间的装修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 9.【。2 超高层住—宅避难间的》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且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