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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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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发《。。〔2003〕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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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 为了预防和控制】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建办质〔2002〕!1,7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 ,一、提?高对室内环》境,污,染严重性《。、紧迫性认识加【强对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凡本市新建!、,扩,建、改建民》。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饰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均必须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室内环?境污染
【。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规范【。的要求?加强:室内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执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制—度质量监督机—构报送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关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必须包括对》室内环境质量监【督的结论性意—见
? 三、【室内环境质量状况是!工程整体质量达【到安全使用功能的】。重要验收内容—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不允许交付用—户使用备案机关【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四!、室内环境质量【的评价?实行:以,数据为依据的污染】指标:检验测试制》度从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指标检!验测试的单位(试】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专项或一《级试:验室资质和计—量认证经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其从业《资格备案《。。后,方可在本市进行【该,项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
【 五、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报告和—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环境污染技】。术,指标合格性》检测报告(》含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均应纳《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中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及对验收活动!实施监?督时必须核》查该项质量控—制资料
》 六、【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范的规定【进行勘察、设计出具!勘察、设计》文件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地点的地!质,构造、断裂及区域】放射性背景资料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室?内暖通、《装饰:装修等设计要—充,分考:虑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设计总》说,明,书应注?明建筑?物所属类别、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设计指标以及【有特殊环《保要求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构配《件的污染控制指标根!据工程地点》。地表: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和土壤》氡浓度水平按规范】要求完成《防氡措施的》设计
》 : 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负责!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工程开《工前必须委》。。托检:测单位进行建筑场】地地表土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和土壤氡浓度的测!定,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质】量检验报告核查材料!的各项环境污染【性指标?。执,行进场材料的质量】复试规定以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工程竣》。工验收时应监督施工!企业执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制:。度
》 八、施工单位!应按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使用符合!环境污染控制要求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和构【配件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构】配件:。执行进场《材料的质《量复试制度》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应包括》控制污染的施工【工艺措施《或技术措施》
》 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按:规范的要求审查防止!污染措施的设计【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准予使用
! 十、城市居!民住宅的装饰—装修:工程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所用装饰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竣—工后应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指标!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装饰》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十一、民用建筑工程!竣,工7天后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竣工工程包!括已完成《室内装饰的工程【和初装饰工程)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返工重做后》应重新检测
】 《十二、民用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应向用户方(或】购房方?)出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件《。凡未:经备案的工程不【得,销售不得《交付使用
— 《 十:三、对?不按:。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室内环境质量【的单位?和个人按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查处—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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