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宁经—信电力[2012]!172号
各有】关,单位
— ,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地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电—力生产和供用—电的安全《可靠性?建立适应《。新形:势下电力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维:。护,南京地区良好—的供用?电环境及时消—除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各【类隐患?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省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开展“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备案工作”凡!本,市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须到南—京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办理施工作业】备案(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丰富路27【。9号联系电话0【25:-847《09677)
! 》。开展施工作业—备案:的几点说明
】 :。 一、法律依据!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
! 》 (1)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
》。 ? : 】 (2)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
? — : , ? (?3)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 ! (《4):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
, ! 3、?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打桩、钻探》、开挖等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作业或》者,。起重:、升降机械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的应当—经县(市、区)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 二》、实施目的》
? 】 有效防止》电力设施外》破事件保障电网【安全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保障
—
— 三、适用范—围,
? 【 凡在本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打桩、钻探【、开挖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或者起重—、升降机械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的—。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