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厦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厦府〔】2013〕》。335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厦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 , 2013年—1,2月:15日 《 第一条 【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提《升自防自救能—力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所【明,确,的,高层建?筑    ! 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及日常管—理除:遵循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明确要求外》还应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公安机关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公安派出所】参与: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 :     规划、建!设、国?土,房产、市政、工【商、文化、》教育、安监、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工作 ! 第四条》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高层建筑建设工程!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 ? 第五条 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市政【消火栓?建设:改造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并督促】供,水单位(企业)对市!政消:火栓进行维护;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 : 【 第六条 高层建】。筑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交付后【业主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应及时整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火灾隐患】按规定承担整改所】需,资金;除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外对—共,。有部分消防安全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统一管理 ! 《 第七条 高【层建筑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与使用【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将共有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合同!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     承包!。、租赁或受》委托经营管》理人:应当与?业主或建设》单位办理消防资【料、消防设》施设备验收移交【手,续 —。    未签订合同!或,消防安?全责任?约定不?明确的共有部分消】防安全?责任由业主承担【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人》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 第:八,条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作为具体实】施共有部分统—。一,管理的主体可—以是业主指定的组】织或:个人、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同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二】。)定期组织共有部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测—。及,时排除问题》和故障?因改造或检修必【须停用时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场所安全并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     (三】),。劝阻、制止》业主、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及排除】情况应书面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   【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   (五)妥善】保,管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设备设施—等资料建《立并完善《消,防管理档案; !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与业主?、使用人、装修施】工单位?。书面约定装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 第十!条 高层建筑内【部装修不《得擅自改变内部结构!、使用功能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不得破【坏,防火分?区、消防设施不【得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对高】层建筑进行》局部改造或者—内部装修施工不得】。影响其他区域消【防设:施的使用施工—。区域与?其他:区域之间应》。当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施?工区域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     !高层:建筑外墙装饰、装】修及广告牌设置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影响高层建筑防!火防烟性能和—灭火救援行》动 — 第十一【条 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通道结合绿化设置!时路面除植草砖等绿!化硬地外不得—设置占用《、遮挡消防车—通道的其它》绿化景观;》消防车?通道路基、路—。面及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划定、设置停】车泊位、设施时不得!妨碍消防车通行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设,置,固定隔离桩等—设施 —     消防车】登高施救场地—。可结合?车道布置《应与消防车通—道连通?且不应小于一个【长边长度应》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车登高—施救:场地车道内边—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大于15【m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消防车登高施】救场:地长:、宽:分,别不宜小于15【m和8m;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消防车登高施】救场地长、宽分【别不宜小于》2,。0m和10m—并且:消防车?通,道及登高《施救场地应能—承受90《m曲:臂,登高平台消防车的工!作荷载(14Kg】/c:m2:) 《。 第十】二条 高层建筑【内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广】告,牌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作并!易于破拆 】  :   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及消防登高施】。救场:地、疏散《通道等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第十三条 新建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公《共建筑?应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国家【相,关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避难层(—间,)不:得擅:自变更作《为,除设备?管道:外其它功能性—用房:使用 — ? 第十《四条 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于建筑首层!靠外墙?部,位 : :     —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应当在《消防控制室配备方】便巡查、确认火灾】所,需的通讯《、视频和初起火灾】扑救所?需的个人防护、破】拆等设备《。、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值班人员能—够及:时操作消防》泵,、,配电装置、排—烟(送风)》机等消防设备 【 , 》 第十五条 【。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新建高层《公共建筑应》当按规定与辖区内】城市公共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新建高层!建筑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应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 第十!六条 ?经常:有人员?出入:部位:的防火门《应采:用,带有释?放器:。的常开式防》火门并应合理—设置防火门逻辑控制!关系 》     设有】门禁形式的常—闭式疏散门为满足】。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需要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场所内部—和外部进行》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 【 第十【七条 高层建—筑内燃油、燃—气设备如燃油—、燃气?灶具的供油、供气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管道上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切断阀防止油、!气泄漏引起火灾【 :   》  :宾馆、餐饮场所的】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必须采取防》火,隔热措施《宾馆、餐饮场—所的经?营,者至少每季》度对厨房烟道、【燃气管道、灶具等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保养— 》    《高层建?筑内的电器设备、开!。关、线路、照—明灯具和防雷—设施等要按照—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防止由于用【。电线路?、设备等《老化、短路》或,过,负荷运行引》起,火灾 —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层建筑—及其:地,下部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在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 ?。 》 第十九条 倡!导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自《救呼:吸器、逃生梯和逃生!缓降器等灭火逃生】器,材并:。放置:在醒:目、便?于操作的部位 】     高层!。建筑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设置】识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 》。     高层!建,筑内的宾馆客—。房应当设置》应急疏散路线—图配:。备,。手电筒、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 — 第《。二,十条 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施救场地、消防!车取水口及消防设施!等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标识在》公众聚集场所设【置醒目标识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和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 第《二十一条 高—。层建筑业主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对可!能引发火灾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及时!。整改整改期间应当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 ,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统【一物业管理或者无专!项维修资金的—高层建筑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协调或者《责成所属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 第二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以保安为《主体动员在高—层建筑内《生活、工作的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成年人共同—组建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担负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初起?火灾:扑救等任《务消防部门应定期】开展志愿消》防队员的培》训,和演练 【 , : 第二十三条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并协助—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做好有关【灭火救?援工作?  — ,  高层建筑内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规定的由!公安、建《设、国土房产、工】商、文?化,、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视情:形依法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按规定报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后予以公布 ! 第二十】五条 已实施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消:防职责发《现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行为的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责令消防责任人】限期改正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劝:阻和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通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 ?     业主实行!自,治管理的高层建筑】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应?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 ? , , , 第二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未履行本规】。定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