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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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府〔:20:13:〕,3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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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 现《将厦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5日
—。 :第一条 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提,升自防自救能力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所!明确的高层》建,筑
! 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及日常管理除遵循!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明确】要求外还《应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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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公安】机关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公安派!出所参与《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 规划、建设、国!土房产、市政、工商!。、文化、教育—、安:监、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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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高层建】筑建设工程》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 第五条 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市》政消火栓建设—改造: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并?督促供水《单位(企业)对市】政消:火栓进行维》。护;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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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高层建筑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交:。付后业?主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应及时整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火灾隐患《按,规定承担整改—所需资金《;除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外对共》有部分消防安—全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统一:管理
! 第七《。条 高?层建筑?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与使用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将共有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合同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 承包、租赁或受】。委托经?营管理人应当—与业主或建》设单位办理消防【资料、消防设施设】备验收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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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签订》合同或消《防安全责任约定【不明确的《。共,有,部,分消防安《全责任由《业,主承担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人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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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作为具》。。体实施共有部—分统一管理》的主体?可以:是业主指定的组【织或个人、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同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 (二)!定期组织共有部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测及时排》除问题和故障因【改造或检《。修,必须停用时》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场,所,安全并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 (三)劝阻、制止!业主、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及排除情况】应书面?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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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 《 (五)妥善保管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设备设施等资】料建立并完善消【防,管理档案;
】 :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与业主、使用!人、装修施工单【位书:。面,约定装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
— 第十条 高【层建:筑内部?装修:不得擅自改变—内部结构、使用功】能,。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不得?破坏防火分区、【。消防:设施不得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对高层建筑进—行局部改造或—者内部?装修施工不得影响其!他区域消防设施的使!用施工区域与其他】区域:之间:应当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施工区域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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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建筑外墙装饰、】装修及广告》。牌设置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影!。。响高层建筑》。防火防烟《性能和灭火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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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通道结》合绿化?设置时路面除植草】砖等绿?化硬地外《不得设置占用、遮挡!消防车通《道,的其它?绿化景?观;消防车通道路】基、路?面及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划定、设置停—车泊位、设施时【不得妨碍消》防车:通行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设?置固定?隔离桩等设》施 :
【 消防?车登:高,施救场地可结合【。车道布置应与消防车!。通,道连通且不》应小于一个长边【长度应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车登高【施救场地车道—内边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大于15【。m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消防车登】高施救场地长、宽分!。别不宜小《于15m和》。8m;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消防车登高施救场!地长、宽分》别不:宜小于20m—和10m《并,且消防车通道及登】高施:救场地应能》承受90《m曲臂登高平台【。消防车的工作荷载】(14Kg》/c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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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高层建筑内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广告牌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作并易于破【。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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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新建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公共建筑【应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国《家相关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避?难层:(间)不得擅—。自变更?作为除设备管—道外:其它功能性用房使】用
! 第十四条》 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于建!筑首层靠外墙部位 !
【 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应当在消防】控制室配备方便【巡查、?。确,。认火灾所《需的通讯、视频【和初:起火灾扑救所需【的个人防《护、破?拆等设备《、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值班人员!能够及时操作—。消防泵、配电—装置、排烟(—。送风)机《等消防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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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新建高层公】共建筑应当按规【定与辖区内城市【。公共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新《建高层建筑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应《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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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经常有人员出入部位!的防火门应采用带有!释放器的常》开式防?火门并?应合理设置防—火门逻辑《控制:关系:。。
— 设有门禁形】式的常闭式疏散门】为满足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需要—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场所内部》和外部进行》。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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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高层【建筑内燃油、燃气】设备如燃油》、燃:气灶:具的供?油、供?气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管道!上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切【。断阀防?。止油、气《。泄漏引起火灾
!。 : :。 宾馆、餐—饮场所的《。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必须《。采取防火隔热措施宾!馆、餐饮场》所的经?营者至少每季度对】厨房烟道、燃气管道!、灶:具等: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保养
! : 高层建筑》内,的电器设《备、:。开关、线路、照明】。。灯,具和防雷设施等要按!照,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防止【由于用电《线路、?设备等老化、短路】或过负荷运》行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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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层建筑及其地】下部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在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
!第十九条 倡导【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自救】。呼吸器?、逃生梯和逃生【缓降器等灭火逃【生器材并放》置在醒目、便—于操作的《部位
! 高层建》筑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设置识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
】 ? ?高层建筑《内的宾?馆客房?应当:设置应急疏》散路线图配备—手电筒、《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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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施:救场地、《消防车取水口及消防!。设施:等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标识在公众聚集!场所设置醒目—标识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和!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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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高层建筑业【。主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对?。。。可,。能引发火灾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及时整改!。整改期间应当—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
》。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统—一物业管理或—者无专项《维修资金的高层建】筑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协调》或者责成《所属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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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以保安为—主,体动员在高》层,建筑内生《活、工作《的,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成?年人共同组建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担负《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初起火灾扑救等!任务消防部门应定】期开展志愿》消防队员的培训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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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并协:助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做好有关灭火救】援工作?
— 高层建—筑内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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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规定的由【公安、建设、国土房!。产、工商、文—化、: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视情形依法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按规定报—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后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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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已实施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消!防职责发现》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行为!的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责,令消防责任》人,。限期改正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劝阻和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通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 业主实!。行自治管理》。的高层建筑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应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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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未履》行本规定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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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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