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规划局日照】分析审查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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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规发:[2011》]6号
》关,于印发德《州市规划局》。日照:分析审查工》作规程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分局、规划院!。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日照分!析审查标《准明确规划条—件中停?车泊位及沿》街商:业设置指标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山东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德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稿)》等有关法规、规范及!规定现将德州市规】划局日照《分析审?。查工作规程、德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中停车泊!位设置要求》、德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中:沿街商业设置要【求三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一!。、,日照分析《适用范围
— 1》、本规?。程所称日照分析是】指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在《规定的范围内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物(包括拟》建、在建、已建及规!划建:筑)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 2》、本规程称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物是指具有下列【。使,用,空间的建筑
【 《 (1)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
? (!2)医?院病房、《疗养院的病房和【。疗养:室;
【 : (3)—老年:人居住建筑》(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的主要居室(—卧室和起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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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
【
: 》。 (5)中、【小学教学《。楼的南向普》通教室
》 3、在德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申请人申】。报项目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中、高层建筑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审查核】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须进行《日照分?析
? ,。。 4、建—设申请?人申报项《目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可不进行》日照分析按照—日照间距系数—控制建筑间》距,即南侧遮挡建筑建】筑间距不小于该建筑!相对高度的1—.6倍其中》旧城区?新建住宅建》筑间:距可按该建筑—相对高度的1.5倍!计算但只适用于【。。各申:请,。建设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本身周围—建筑为第2条中生】活居住特征》(2)?、,(3)、(4)、】(5)类建》筑时仍须《进行日?照分析
【二、日?照,标准
》 , 1、住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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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建筑?大寒日?应满:足,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
【 ,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1个: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下同)满足日照标】准当1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至少应有两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在旧—城,。。区(指德州市区【范围内岔河以西【区域包括德城区【部分区域及运河经济!开发区下《同)内新建建筑自】身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1小时—的日照标准》
》 2、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和《疗养室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 ,3、老年人》。居住建?筑(: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的主要居室!(,卧室和起居室)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4!、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 5、中小】学教学楼南向普通教!室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 ? : 6、在旧城区【现状多层《或高层住宅东西两】。侧建设高层》。建筑时与《现状多、《高层住宅之间—。需满足13米—间距要求若》无法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则侧向》与被遮挡建筑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8】米的间?距要求且相邻单【元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1小时的日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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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照分!析,要求
—。 ?。 1、日照分—析时应根《据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遮《挡建筑范围和—被遮挡建筑范围沿建!筑,外墙采用多点—分析法对拟建建【筑建成前后日照情】况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当《被遮挡建筑日照【情况:不满足日照》标准时再《对其居室窗台线【。进行分析 —以确定日照是—否有影响《、影响位置和影【响程度?
】2、日照分析的分析!范围
》 ? 被遮挡!建筑的分析范围北面!为拟建?建筑高度的》1,。。.,6倍:最大不超过160】。米;:东面、西《面为拟建《建筑:最外:侧向外各1倍的拟】建建筑面宽》(建筑长边》)距:离(见附图一)当拟!建,建筑超过一》幢时其分析》范围应叠加
!。 【。。 遮:挡建、构筑物—的分析范围 【以被遮挡《建筑的北墙或被【遮挡场地的北—边界为基准向南【160米;》东面、?西面为被遮挡建筑】最外侧向《外各1倍的拟—。建建筑?面宽距离(见—附图二)当被遮【挡围内岔河以西区】域,包,括,德城区部《分区域及《运河:经济开发《区下:同)内新《建建筑自身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1小时的【日照标准 》 , :。。
! : 上述?范围外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场【地可不做日照分【析
《 【 位于或》部分位于上述分【析,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设计方】案已经审定、已【经批准尚未建设、正!在建设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明确的】建设内容)应—整体纳入计算
! 》3、下列生活居住】类建筑?作为:遮,挡建筑?时应当纳入分析作】为被遮挡《建筑时不纳入分【析
【 —(,1)未取得合—。法规划?许可手?续且未?取得合法房屋权属证!件或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生活居住类建!筑;
》 ? (【2)已列入改—。造区域且《已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地块内的《建筑
?
—。 4、日照》分,析计算参数
】。 — ?(1)德州市经纬度!。东经116度18分!北纬37度27【。分
! (2)有】效时间大寒日8时】至16时《冬至日9时至—15时
《
, ? : 5:、对日照分析结【论中申报项目以外】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原有日照时数!符合上述《日照标准要求—的考虑申报项目【。的日照影响后仍符】合上:述日照?标准要求申》报项目以外》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原有?日照:。时数不符《合上述日照》标准要求的考虑申】报,项目的日照》影响后原《有日照时数不降低】
】6、确因用地—条件限制新建建筑】造成原有周》边少量?住宅不满足上述日照!标准的?建设申请人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前【须与被?。遮,挡住:户签订书面协议【并提:。交,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 ? 7、?新建住?宅自:身,日,照时数不符合上述】日照标?准且户数不超过建】设项目总户数—3%的建设单位申请!人在提交承诺—书的基?础上在房屋》销售时应在》相应的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示:在竣工验收前将购房!合同交?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四、—日照分析资格及责任!
? ,。 1?、,进行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 】。(1)至少》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计《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质》的,其中一项资质;
】
— (2)须【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2、】建设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建设—申请人?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导致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申请!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日!照分析单《位应对日《。照分析?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造成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日照分析】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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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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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本规程施行前】规划方案已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仍按此】。前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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