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 (2011年1】。2月13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
:
《
为了保《。障,。行政强制法的—正确:有效实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经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
—一、对下列法—规中违反《行政强制《设,定权:的规定?作出:修,改
?
: 1:.,。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除》法律规定可以强【制执行的《外执法部门》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强制关停或者拆】除”修改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关停或者拆!除”
》 3.将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对有!证据证明是》与出版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经县级以!上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出具?查,封、扣押《决定书列出清单【并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款中的“暂扣、【封存”修改为“【。。查封、?扣押”
》
二、对下列】法规中违反行政【强制实?施程序的规定作出修!改
《 4.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十?七条修改《为“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于》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依法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返还财物【;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已—被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返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全部《价款因违《反规:定变卖?或者:未及时变卖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 :“执法部《。门逾期未作决定【的被:查,。封,、,扣押的物品》视为自?动解除查封、扣【押执法部《门应当立即退—。还扣押财物”
】
: 三、对下》列法规中违反代【履,行规:定的内容作出—修改 ?
5.—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五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其中: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拒不改正的》。对设置或者》管理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设!置,户外:设施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拆—除的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他《。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
6.将】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移动《、,占用、损毁》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7.: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起诉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级城市、县人民政】府报告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书?面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 四、对下列法【规中违反行政—强制法其他规定的内!容作出修《改 :。
8》.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八—条中的“行政强制权!”修改为“》行政强制措》。施权:” :
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9.将!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中!的“销毁”修—改为:“没收”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