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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11年12【月,13: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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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行?政强制法《的正确有效》实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经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
一、对!下列法规中违—反行政强制设定【权的规定作出修【改 :
?。 1.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除法律规—定可以?强制执行的外—执法部门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强制》关停或者《拆除”修改》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关停或》者拆:除”:
? :3.将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对有证据证明是与出!版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经县级以上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出具【查封、扣押决定书列!出,清单并及时调查【处理”
》
: 第三款中的“暂】扣、封存”修改【为“查?封、:扣,押”
— 二、对下》列,法规中违反行政强】制实施程序的—规定作出修改
】
4.》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十七条修改】为,“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于: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依—法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返还财【物;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已被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返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全部价款因违反】规定变卖或者未及时!变卖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
: :“执法部《。门逾期未作决定的】。被查封、扣押的物】品视为自动解除查封!、扣押执法部门应】当立即退《还扣押财物”
】。
, 三、对下列法】规,中违反代履行—规定的内容作出修改!
5.【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其中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拒不改正的》对,设置或者管理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设,置户外设《施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拆除的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他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 【
6.将【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移动、占用、损毁!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7.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起诉】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级城市、】县,人民政府报告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书面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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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下列法》。规中违反行政—强制法其他规—定的内容作》出修改
8!。.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八条中【的“行?政强:制权”修改为“行】政强制措《施权”
》
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9.将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中!的,。。“销毁”修改为“没!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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