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关于【规划审批过程中落】实消防法《有关规?定的通知
长!规发〔?2009〕47号】
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 为进一步确保建!设项目消防安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以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的要求长沙市规!划管理局、长—沙市消防支队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过程!中,与消防相关程—序,作以下调整》
【一、自?<,2009年6—月1日起>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审批】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以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的要求执行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在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中—依据以上法律、规章!相关条?文对建?。设,单位所需办理—的消防设计审查手】续予以书面告知【
《 二、—凡符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主动【咨,。询消防机《。构并由消《防机构指导其完【善,消防设计《其中经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认定需》召开评审会议的项目!消防部门派专业技术!人员和主管领导参会!并提:出,。相,关意见?或审查?建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文【件审核
《
三、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应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四、20】09年6月 —1日以前《已报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审查并已取得【报建图审查通知单】的建设?项目如符《。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仍由公—安消防机构出具消防!审查意见;其他建】设项目按本通知第三!项要求办理
【 : 五、<》20:09年6月1—日起>凡申请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XA3)、报建!图审查?(XA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XA5)的建—设项目须在其申请】材料中提供》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的消防设计】说,。明
六、!。凡应审核而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凡《应备案而未备案的建!设,项目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一经发现将】按法律法规严格追】究,建,。设、设计《。单位的法《律责任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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