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二 关?于起:草马鞍山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标准与准《则的说明
【
:现将马鞍山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标准与准则情况汇】报如下 《
一、起草—背景
【 目前我市规划部】。门在审批城市—建设项目时对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标准】主要参照安徽—省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暂行规《定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由,于这:两个:规,定制定较早标准滞】后规划部门虽然【在,审批: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时适当提高!了标:准但:仍然: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机《动车停车需》要截至到《2007年10【。月份市区共》有各类公共停—。车场268个泊位】4582个(其【中路内停车》泊位3579个路】外停:车泊:位1003》个)但到2》007年1》0月市区拥有各类】。。机动车9《6303辆其—中载客汽车20【798辆载货—汽车7981辆摩】托车6447—9辆共合4》01:10标台(摩托【车除外)《。按照畅通工程—一,等(模范)管理水平!的要求市区平—。均每百辆注》册汽车(折算成【小汽车当量》),占有的标准》泊,位数应?达到35《%~4?5%目前市区尚缺停!车泊位9456~1!。3,467个《另外在我市小区【建设中停《车,位建设严《重不足在近期调【查中发现有部分小】区配建的停车位不】足30%还有根本】没有配建停车设施】的小区由《。于停车?位配建?的不足造《成许多小区夜—晚占用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如珍珠—西苑:、南湖花园》、翡翠园《)不仅造成交通事故!而且容易造成汽【车被:盗、损坏等刑事治】安案件
《
: : 为: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推进】马鞍山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统一—配建标准保》障停车场《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的问题2—006年公安、规】划,。、发:改委建议政府制定】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标准与准则【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此项建议—纳入20《07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市公安局会!同建:委、规?划、发改委以马鞍山!市城市交《通综合规划》为依据参考》南京、常州》等外地标准制定了马!鞍山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标—准与:准则及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与5月底起草—完毕:上报政?府审定
二、!。制定依据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4?、安徽省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暂行规】定
《 5《、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 , 6、马鞍—山市城市交通综合规!划
《 7、》马鞍山市城市交【通管理规《。。划,
三》、主要内容
—。
,。 (一—)明确了《标准与准则的—适用范围建成—区范围当涂县可【。。参照执行
【 ?。(二)?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提供—给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
【。。
》(,。三)明确了配建标】准(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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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扩建、改—建,部分的建筑其—扩、改建《部分按标《准与准则所列要【求的标准配建停车】泊位:;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按车位差》额数的2《0,%补建
《
(五)】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原则》上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但在同一道路或者!相邻:道路上建设的—二宗以?上,的建设项《目其相邻距离—不,超过10《0米的在统》一申请、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条】件下在经过批—准后:可集中统一设置停】车设施
】 (六)对》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与其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基《地内部道路》的连接?进行了规定要求【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鼓励相邻—地块统?一设置出入口同时】规,定,“机动?车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干道连》接其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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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明确了停车—设施的建《设,方式和面积可采用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地面停车【泊位数?一般不应超过总泊位!数的20% 每一】个地面停《车,位应按20~2【5平方米集中安排】用地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不得在建筑物间】任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位
! (》八,)各类城市》交通建筑或交通枢纽!、综合?市场:、,批发交易《市场、仓储式超市(!大卖场)、》体育场馆《、影剧院、游—览场所(场馆)、公!园和市民广场等其】他类建筑的》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应由!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进行初?步确定报市规划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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