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马鞍山《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 — : 1、为加强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与准】则 2、!本标准与准则适用】于,本市市区县域范围内!可参照执行 】 3、本标准与准则!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提供给【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 【 4、新建【建筑物应《按附表一规定的标】准设置停车泊位 ! 5、《扩建、改建部分【的建筑其改、—扩建部?。分按附表一所列【要,求配建停《车泊位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按—车位差?额数:的20%补建— 6、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原则上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但在同一!道路或者相》邻道路?上建设的二宗以【上的建设项目—其相邻距离》不超过100米的】在统一申请》、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条件下在《经过批准后可集【中,统一设置停车设【施 7、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与》。其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基地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鼓励相邻《地块统?一设置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干道连接其】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 《 8、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严《禁占用规划》批准为绿地和—道路:的部分设《置停车泊位地—面停车泊位数一般不!应超过总泊位数的2!0%每一个》地面停车位应按【20~25》平方米?。集中安排用地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不得在建筑物间任!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位 9—。、本标准与准则规】定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车位指】标机动车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单位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单位核《算车位时安排的其】他车型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可按【附表二所《列的换算值折—合,成小型汽车的车【位或者自《行车的车位》进行计?。算 《 1:0、综?合性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总数—按各类性质及其【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群体?布置的建筑物在符合!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条件下—可以:统,一安排?、,协调布置 — 11、建筑物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 12、《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布置与设计应考!虑将来转化成为机动!车停:车设施的需》要 《 13、《在用地?范围内?。应按表三《规定的标准和合理组!织交通流线》的要求配置装卸车、!出,租车和无障碍车位 ! 14、宾【馆、饭店应在用地的!地面部分《或者规定的》空地上?按每:50个客房配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每设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可按附表一所列】的标准减设2.5】个小车停车位 【 : 15、各类城市交!通建筑或交通枢【纽、综合《。市场、批发交易【市场、仓储》式,超市(大卖场)、】体育场馆、影剧【。院,、,游览场所(场馆)、!公园和市民》广场:等其他?类建筑的《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应《由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进行初《步确定报市规划【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16—。、建筑?物的临时停车位和】特殊:建筑的停车》位,配建标准由市规【划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针:对具体个案另行【确定 17、!停车场(库)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88]公》。(交管?)字 ?90 ?号)和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 5《76:8,-199《9)平面设计应【标明场内通道车辆路!线走向、停》车泊位、停》。车诱导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 !。 18、—本标准与准》则自2009年【 ,。 ,月  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