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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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规《定所:称的大中型商—。场是指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含)的下》。。。列建筑和场所—百货商店《、购物中心、超市(!包括仓?储式商店、大卖场】)及服装、》装潢、家具》、建材等可燃物【较多的室内市场(】以下简称“商—场”)
! 1.《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的商场展销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1.3 商【场的外墙上应在【每层设?置灭火救援窗(含】阳台)?其间隔不宜大—于15m;每扇【窗的面?积不应小于1—.00m2且其【净宽不应小于0.】80m净高不应【小于1.00m窗】口,下,。沿距:室内地?坪不宜大于1.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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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营业厅—的疏散路线》应用固定标识线标】明清晰;安》全出口之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的通》道连接;营业厅【内通道面积不—宜小于营《业厅面积的30%】商场的疏散人员【数量、安全出—口宽度应《按每个防火》分区进行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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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二,层及二层以上且建】。筑高度超过10【m的:。商场应设置》储水:量不小于1》8m3的高》位消:。防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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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商场内不得使用】。、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气罐)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室内市?场营:。。业区与生《活区:应采用?防火墙?与耐火极限不小【于1.5h的楼板】。完全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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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商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与《。上海: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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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除执行本规定!外商场的防》火分区、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防火【设计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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