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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4【6号   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省政府2—0,10年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赵正永 》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增强《建设工程防火抗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 ,  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 第:五条: 省和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责任—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结果!负责 《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责《任 :。   第六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律规定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并接受抽查!; ? ,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择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   (四》)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 第: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一)【。根据消?防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 !。 ,  (二)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并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   《(三)依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修改消防设计—;   》(四)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   第八条 下列!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一)建?设总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  : (二)《建筑总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在2500》平方米以上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或者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   】(五)建筑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 (六)建筑总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建筑内—设有前?6项所列场所之【一的建设工程—;   (八)】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九—)除第?(七)项及第(八】)项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建筑高度【在50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   (十)【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十一)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九条 下》列建设工《程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一)【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   (二)【单体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 【  (三)工程造】价在20亿元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   —(五)?国家级、省级和涉】外的建设工》。程项:。目,;   (六)国!家和省有关单位【的重要建设工—。程项:目;   (【。七)其他应当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验?收,的建设项《目  《 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除本条外的】建设工程《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验收   第!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 消:防设计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责任【  ? ,(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   (】二)使?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 【。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情况签字确认 】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安全责任】。  ? (一)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 》 ,  (二)施工作】业区:内不得设置集—体宿舍; 》   (三)施工使!用的保温《材料或者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安全网【、,围网等?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四)施工作业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 】   (《。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除;   】(七)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临时:消防车道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 —   ?(,八)施工现场应当】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  (九)》。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同步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  !。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总责并?明,确各: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   (【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及】。其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法备案企业【标准:的产品;《 :  :(三)参加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有—相应数量的》设计人员、施—工技:术,人,员通过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办消防业务培训】时,监理单位《的技术人员可以参加!培训 《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情况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 本规定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 】  第十八》条, 进行备案》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抽查?   (一—。)经:举报或者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 《  (二)需要进】行消防技术专家论】证,的;   —(三)?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认为消防设计存】在问题的  【 第:十九条 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备案、!备案抽?查,。的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照?消防法律规定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第,二十二条 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消防设?计审:核范围的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时其【消防安全条件—的审查应当依—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 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消防设计审核—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当【告知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消【防竣工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手—续时其消防安全条】件,。的审查应当依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验—收意见书;对属于】消防竣工验收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手:续时其消防安—全,。条件的审查应当依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备?案公告   公众!聚集场所办》理相关手续时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消防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一)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的;  【 ,。(二)建设单位选用!消防设计、施工【单位不符合国家资质!等级规定的;  !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区内?设置集体宿舍的; !   (四)施工使!用的:保温材?料,或者: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安全:网、围网《等为易?。燃材料的  【。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施工作业《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的; ?   (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未按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的;:   (三)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者未《及,时清除?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的; 》  :(四)未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堵塞、挤占!临时消防车道的【;   (—五)施工现场未【配置消防器》材未设置或》者提前拆除、停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2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47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