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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46号】   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省》政府201》0,年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赵正永!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增强—建设工程防火—抗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 省和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责任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结?果,负,。责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责任【   第》六,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律规!定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并接?受抽:查;  》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  : ,(三)选择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第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 (一)根据消防】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   (二)!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并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 :   (三)依【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修改消!防设计;《  ? (四)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 , 第八条《 下列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 (:一)建设总》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 (三?),建筑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   ?(,四)建筑总面积在】2500平方—。米以:上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或,者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   (五!),建筑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 (七?)建筑内设有前6】项所列场《。所之一的建设工【程; 《  (八《)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九!)除第(七)项及第!(八)项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建筑高度《在5:0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   (十)!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十!。。一)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  第九《条 下列建设—工程: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 ,(,。一)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   《(二)单体》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   (三)】。工程:造价在?2,0亿元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  !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   《(五)?国家级、省级和涉外!的建设工程》项目;   【(,六)国家和省有关】单位的重要建设工】程项目;   (!七)其他应当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验《收的建?设项目 《   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除本—条,外的:建设工程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验,收,   第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消防【设计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   (二!)使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  —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情况签字确认  !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安全责任 】  (一)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   (二)施!工作业区《内不得设置》。集体宿舍;》   (三)【施工使?用的:保温材料或》者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安【全网、?。围网等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   (四)施工】作业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   (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除—; ?  :(七)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临时消防车道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 ? ,。  (八)施工现】场应当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 (:九)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同步: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 !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总责并明确各—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   (》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 (二?)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及其》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法备案企!业标准的产品—; ?  (三《)参加?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有相应数量的设!计人:。员、施工技术人员通!过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   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办消防业务培训时】监理单位《的技术人《员可:。以参加?培训: , ,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情况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 本规定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  【 第十八《条, 进行备案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抽查   (一!),经举报或者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 —  :(二:)需要进《行消防技术专家论】证的:;   (三)】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认为消防—设计存在问题的 !  第十九条 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备案、—备案抽查的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照消防法律规【定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  :第二:十二条 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消防?设计审核范围的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时其:。消防:安全条件的》。审查:应当:。依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书 【   第二十三【条 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消防设计审核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当】告知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 【 , 第二十四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消防竣工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手续时其消防安全!。。条件的审查应—。当依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验收意见书;对】属于消防竣工—验收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手续时?其消防?安全条件的》审查应当依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备?。案公告   公众!聚集场?所办:理相关手续》时,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消:防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   (《一)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的:; ?  (二)建设单位!选用消防设计、施】工单位不符合—国家资质等级规定的!; ?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区【内设置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使用的保温材料!或者: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安全网、围网】等,为易燃材料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施工作业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的;  — ,(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未按》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的!;   》(三)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者未及时《。清除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的,;   》(四:。)未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堵塞、《挤占临?时消:防车道?的;   —(五)施工现场未】配置消?防器材未《设,置或者提前》拆,除、停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2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47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