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的!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和单位方可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第五条 】咨询:服务单?位接受委托提供【咨询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咨询服务费咨!询服务单《位收取咨询服务费】应考虑下《列因素
— : ,1、:咨询服务单》位资质等级和—信誉;
】 2、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劳动耗费】;
3】、计入收费计—费基数的贵重材【。料及设备的多少;
!
4、咨】询服务单位》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 , , 5、?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的承】受,能力
第【。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分:割、封锁、》垄断: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禁止采【取抬高?或压低价格》、,给回扣、索》要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
第《七条 ?咨询服务《单位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和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预付款比【例、价款《支付方式等并按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无咨询服—务合同的《不得收?取咨询服务费;【服务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扣除相应部分的收!费具体扣除比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第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统》。一制定?各市州物价局可在省!定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下浮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超,过20%《。
《第,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合同中未明确的可】按不低于《基本:收费的40》%预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第十条 —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当退还向委托人【预收的?全部咨?询服务费;非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按终止合】同之日止《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量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并向委托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单和工作成》果文:件合同双《方对于?过错责任发生争【议时:应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合同未约定的由】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主,管,部门调解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咨询服务单位应【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第十!二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持收《费批准文件及—相关资质《到当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手!续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检:审
:。
?第十三条 咨—询服务单位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 1、违反】规定扩?大,范,围收费的《;,
2【、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或利用?收费:手段进?行不正当《价格竞争的》;
— 3、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 4、—不按:规定: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或【不按规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年】度检:审的;
》 ? ,5、不如实提供【价格检查所需资料】的;
《 6、违【反自愿原则》与行政机关》或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联合下】。文或协议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
:
》7、:违反本办法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7年5月1—0日起施行》原办:法,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