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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毕节高新技术产!基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 —毕署通〔20—1,1〕15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现将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扩大利用—。外来资?金,规模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企业到】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以《下简称高新》基地)投资兴业加】快高新基地发展步】伐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地区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高新基地!实际按照“减—、,优、限”的原则特】。制定本政策 】 》第二条 《 本政策适用于自发!。布之日起在高新【基地内投《资兴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新基—地准:入条件并依法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或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 第《三条: 符合第二条规定!的投资者在享受毕】节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同时享受本—政策若企《业同时符《合地区、高》新基地?优惠:政策的按最优惠政策!执行: 第二章 — 财税扶持》政策 《第,四条 《全,。面执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等部—门,制定的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由税务部门负【责提供税《收政策服务 ! 第五条【 符?合国家?鼓励重点投》。资领域的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具有认定资格】的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高新基地准入条件!。且固定资产投资额(!以下简称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由地区—、毕节市两》级,财政各按《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形成的地》区和地?。区以下地方》财力留成部分5年】内分年度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一,)投资额《在0.5亿》~5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50%?; 《     (二)投!资额在5亿~—10亿元《。(含10亿》元):的奖励55%—;     !(三:)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奖励60%— 第!。六条 ? 投资建设》工业标?准化厂房以租赁方式!经营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经营之日起》。由地区、毕节市两级!财政各?按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形成的地】区和地区以下地方财!力留成部分5年【内分年度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  (一)投资【额在0.5亿~2亿!元(含2亿元)的奖!励40%《; ?     (二)!投资额在2亿~4】亿元(含4亿—元)的奖励45%;!     】(三)投资额在4亿!元,以上的奖励50%】 —。 第七条 【鼓励在高新基地【内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清洁】。能源、城镇配—套工程、公路、水】利设:施等)对在高—新基:地内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由地区、毕节!市两:。级财政?各按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形成的地区【和地区以下》地方财力留成—部,分4:年内分年《度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  : (一)投资额【在,0.5亿~》5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40《%,;     !(二)投资额—在5:亿~:10亿元《(含10《。亿元)的奖励—45:%,; 《  :   (三)—投资额在10—亿~20亿元—(含20亿元)的奖!励50%; ! ,  : (四)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的?奖励55% 】 ? 第?八条 在高新基地!内投:资,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益事业!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营,业,之日起由地》区、:毕节市?两级财政各按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形成的?地区和地区以—。下地:方财力留成部—分4年内分年—度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    》 (一)投资额在】0.5亿~1亿元(!含1亿元)的奖励】50%;《 ,     (】二)投资额在1亿】。~,2,亿元(含2亿元【)的奖励《55%;《     (!三)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奖励60%; 】 , 《 第九条《 在高新基地内】投资兴建金》融、现代物流—。、中介服务》、专业市场》、大:型商场?、四星级及以上酒】店等现代《服务业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营业之—日起由地区、毕节市!两级:财政各按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形成的地【区和地区以下地【方财力留成部分5年!内,分,年度按50%的标准!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 第十条】 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多项奖励政】策的按最高》的一项奖励政策执】行但:享受“三减》一免”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章优】惠政策 第三章!。 土地使用政策】。 第十一条— 入驻高新—基地的?新,办工业?企,业土地出让金按招拍!挂价:款获得土地使—。用权且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规定—的将缴纳的土地【价款超过《土地议定《价部分在《项目开工后》分期: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基础设施配套 】 第十】二条:。 :在高新基地》内的新?建、扩建项目优【先保证用地计—划指标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按贵州省产业【。园区:。工业地价优惠办法】(试行)的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可采取分期或【分年缴纳缴清—后即可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 》 第十三条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区投资【重点的?。企业投产后3年【内可:用所享受的财政扶】持资:金缴纳土地出让金若!未达到?全额土地出让金【额度:时企业缴清不—足,部分后国土资源部】门予以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 第十四》条 享《受本款优惠》的工业企业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后企业必【须在2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根据“一企》一议”?的要求企业必须【在约定的时》限内建成投产否【则,强制收回所征用【的土地 !。 ,。 第十五条 】按照本章《优惠政策获得项目】用地的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与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土【。地否则政府》。无偿收?。回土地?。其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章 行《政收费政策 【第十六条 》 投资者办》理其:投资所需《的行政审批》手续发?生的费用一律实行零!收费(按规定—要,向国家?和省缴纳的费用以】及,非行政服务》收费除外) — ? 第十七】条 投资》者投资兴办商贸【企业、集贸》市场、出租经营【性房屋、《。柜台或创办餐—饮、:娱乐企业的4—年内免收价格调节】基金 《第五章 投资服务!。政策 第十八条 ! 在高新基地投资】兴建:生产性工业企业安排!区,内劳动?力达200人以上】的在:没有员工生活—服务:设施期间由高新【基地管委会协—助统一安《排企:业员工的食宿但【费用自理《并由企业自行负责管!理 — 第十—九条 高新—基地:内的工业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荣获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 》“中国驰名商标”】。荣誉的一次性再奖】励25万元;—获省工商局颁发的】。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产品》的一次性再奖—励5:万元 《 : 《第二十条 》 入驻高新基地的工!业企业行政》审批手续开设绿【。色通道或实行网上预!审投资者可将申【报材料通过远程审批!系统上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根:据审批人员意见【将申:报资料备齐后实【行并:联审批?对,于,需要多部门审批的】投资项目由高新基】地管委会协商相关部!门集:中审批、同步办理】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 第二十一条 !。 ,投资者办理与其投】资有关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受,理机关一律实行【“首问负责制”【投资项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属区内的—办理手?续专人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年检事项当】场办结 】 : 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在户?籍、子女入》托入:。学、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与市区居民【同等的待《。遇 — 第二十三【条 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在《高新基地《投,。。资兴建项目可按“】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确定】优,惠,政策并报请地委、行!署组:织专门班子》为其协调服务—。 — 第二《十四条 投资【。者凡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金融服务需】求区内金《融机构将提供—积极、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非【常规的?、较为重大的金融】服务事项由高新【基地管委会报—。请行:署指定专《人,帮,助协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本政策自】执行之日起国—家、省、地》出台新?的更加?优惠的?政策时从其》规定 】 第?二,十六:条,。 本政策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其额【。度由地区统计局会】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财政局、》地区投资促进(招商!)局、毕节》市人民政府和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等?单位共同认定 【 》 第二《十七条 》本优惠?政策的落实由—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会同《地区财政局》、毕节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报行署同意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