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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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毕》节高新?技术产基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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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署通〔20》11:〕15?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 现将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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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扩】大利用外来资—金规模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企业】到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以下简称—高新基地)投—资兴业加快高新基地!发展步伐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地!区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高》新,。基地实?。际按:照,。“减、优、限”的原!则特制定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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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自发布之—日起在?高,新基:地,内投资兴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新【基地准入条件并依法!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或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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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符合!第二:条规定的投资者在】享受毕节《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同时享受本政策!若企业同时符合【地区:、高新?。基,地优惠?政策的按最优惠政】策执行
》第二章 财税扶持!政策
第四条 】 全面执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等:部门制定的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由税【务部门负责提供税】。收,政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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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符合国家鼓励!重点投资《领域的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具有认【定资格?的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高新基地》准入条件且固定资】产,。。投,资额(以《下简称?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由地区、】毕节市?两,级财政各按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形成的—地区和地区以下地方!财力留?成部分?5年内分年度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 —(一)投资》。额在0.5亿~5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50%!;
】 (二)投资额【在5亿~10亿元】(含10亿元)的奖!励55%《;
》。 , (三》)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奖励60%】
【 第六条 —投资建设工业标【准,。化厂房以租》赁方:式经营?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经营》之日起由《地区、毕节市—两级财?政各按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形成的地区和地区以!。下地方财力留成部分!5年内分年度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 ? (一)投资额在0!.5亿~2亿—。元(含2亿元)【的,奖励40%;
】 》 (二)《投资额在2》亿~4亿元(—含,4亿:元)的奖《励45%;》
— :。(三:)投资额在》4亿元以上的奖【励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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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鼓【励在高新基》地内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清洁能源、城镇配】。。套,工程、公路、水利设!施,等)对在高》新基地内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由地区—、毕节市两级—财政各按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形成的地区和—地区以下地方财力留!成部分4年内分【年度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 (一)投资!额在0.5亿—。~5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40%;
【
— ,。(二)投资》额在5?亿,~10亿元(含【10亿元)》。的奖励45%;
】
(】三)投资额在1【0,亿~20亿》元(含2《0,亿元)的奖励50%!;
? (四)!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的奖《励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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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 在高新基》地内投资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益事业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营业之日】起由地区、毕—节市两级财政各按】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形成的地区》和地区以下地方财】力留成部分4—年内分年度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一)投资额—在0.5亿~1亿元!(,。含,。1亿元)《的奖:励50?%;
?。
》 (二)投资额在!1亿~2亿元—(含2亿元)的奖】励55?%;
!。。 (:三)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奖励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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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在高!新基地内投资兴【建金融、现代物流、!中介服务、专业市场!。、大型商场、四星级!及以上酒店等—现代服务《业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营业之日起由地!区、:。毕节市两《级财政各按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形成的地区和地】区以下?地方财力留成—部分:5年内分年度按5】0%的?标准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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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多项》奖励:政策:的按最高《的一项?。奖励:政策执行但享受【“三减一免”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章优!惠政策
第【三章 土地使用政!策
第十一条【 入驻高新基【地,的新办工业企—业土地出让》金按招拍挂价款获得!土地使?用权且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规定的将缴】纳的土地《价款:超过土?地议定价部》。分在项目开工后分期!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基》础设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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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在高新基地!内的新建《、扩:建项目优先保证用地!计划指标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按贵州省】产业园区《工业地价优惠办【法(试行)的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可采取分期或分】年缴纳缴清后—即可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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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区投资重!点的企业投产后3】。年内可用所享—受的财政扶持资金缴!纳土地出让金若未达!。到全额土地》。。出让金额度时企【业缴清不足》部分后国土》资源部门予以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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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享受本款优惠!的工业企《业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后《。企业:必须在2《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根据“一企一—议”的要求企—业必须在约定的时】限内:建成投产否则—强制收?回所征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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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按照本章优惠!政策获得项目用地】的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与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土地:否则政府无》偿收回土地其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章 行政—收费:政策
《第十六条 —投资者办《理其投资所需的【行政审批手续发【生的:费用一律实行—零收:费(按规定要—向国家和省缴纳的费!用以及?非行:政服务收《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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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投资者投资》兴办商贸企业、集贸!市,场,。、出租经营》性房屋、柜台或【创办餐?饮、娱乐企业的4】年,内免收价格调节【基金
第五章【 :投,。资服:。务政:策
第十八—条 在高》新基地投资兴建生】产性工业《。企业:安排区内劳动—力达200人以【上的:在没有?员工生活服》务设施期间由高新基!地管委?会协助?统一安排企业员工的!。食宿但费用自理并由!企业自行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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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九条 【高新基?地内的工业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荣获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 ?“中国驰名商标【”荣誉?的一次性再奖励25!万元;获《省工商局颁发的【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产,品,的一次性再奖励5】万元
】 第二十》条 ?入驻:高新基?地的工业企业行政】审批手续开设绿色】通道或实行网上【预审投?资者可将申报材料】通过:远程:审批:系统上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根!据审批人员意见将】申报资料《备齐后实行并联【审批对于《需要多部门》审批的投资项目由高!新基地?管,委会协?商相关部门》。集中审批、》同步办理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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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投资者办理【与其投资有关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受理机关一—律实行“首问负责制!”投资项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属区》内,的办:理手续专人》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年检事项—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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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在户籍》、子女?。入托入学、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与,市区居民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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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在高新基《地投:。资兴建项目可按“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确定【优惠政策并报请【地委、行署组织专】门班:子,。为其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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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 ,投资:者凡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金融服【务需求区内金融机构!将提供积极、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非常!规的、较《为重大?的金融服务事项【由高:新,基地管委会报请行】署指定专人帮助协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本:政策自?执,。行之日起国家、省、!地出台新的》更,加优惠的政策—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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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政策: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其额度由地区统】计局:会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财政!局、地区投资促进】(,招商:),局、毕?节市人民政府和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等单【位共:同认定
! 第二十七条【 本优惠政—策的落实《由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会同地区财!政局、毕节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报行署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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