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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 ! 第一《章, 《 总 则 【 第一条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解决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为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水平实现管理专业!化、供水商品—化、:服务社会化》。达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农[2》003]5》03号)、毕节【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国家投【资为:主、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含乡镇《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和《单户供?水工程 !第三条 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和“以【水养水、节约—。用水:有,偿使用?、适当补助”的原则!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实行!分级指导、分级承】担,维修管护费用补贴】、分级监督管理【并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成:。立用水户协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工程《运行管理、计量【收费、养《护,维,修、: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工【程正常运营不断【提高供水保》证率 第二章 !工程管护范围—、权限?。、方式、《内容及职责》 第四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范围包括已实—施完毕的“渴望”工!程、“解困”—工程及目前规划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第五条? :管护权限 —     —(一)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受益区域跨】乡(镇)、以—乡,。。(,镇,)辐射周边供水【规模:。达3000》人及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管【护权 《。   《  (?二)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受益区域跨】行政村和单村供【水规模?在1000》3000人以—下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管护!权,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     (】三)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当地【村委会行《使管护权工程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   (四)—国,家投资?补助以?。户或联户建设的分】散水窖工程按照“】户建、户《管、户用《、户有”《的原则由受益农【户负责?管护 【 第六条 管!护方式 》     —(一)公司运—作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供水管理公司或供!水,管理站负责对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管护;管理公!。司,。或管理站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    (二)【出让经营权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竞标】方式出让给农户【。或个人经《营管理对出》让所得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并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用于出让【期满后工《程,的维修和设备更新】 《  :。  (?。三)租赁承包—在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农:村饮水工程》租,赁承包底价后—竞,标承包中《标者在足额缴纳【抵押金并与管理单位!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后《在规定承租期内对】租赁承包项目进行】独立经营和维护【并按期交纳租金【;租赁承包金—由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储存《。于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并专项用—于工程设《备的大修更新 !     (四【)用水户协》会,管理对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可!成立:用水户协会负责工】。程管:理运营?和征收水费并—按国:家,规定提取折旧费【和大修费所提—取,的折旧费和大修费由!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储存于?县(市、区)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资】金专户用《于,。工程的?维修和设《备,更新: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 , : 》。第七条 管护【内容 》 ,   ? (一)水》源保护区、水池【、,提水站、输水管道】、管网、《水处:理设施、水窖—、管:理房等设施的管护和!水质的定期》检测  【   (《二)水费的收取【和支出 《     【(三)?自,。然损毁设施维修资】金的申报及》修复 【 第八条【 管护职责 】 :  :  (一)农—户,职责对自建自用的】小,水窖(池)和—工程设?施进行?管护对集中供水的】水源保护区、水池】、提水站、输水【。管道及管网、—水处理设施、—管理用房等设施【主动参与监督管【理严禁人为损坏【 , :     (—二,)村民委员》会,职责对所属村—委会管护的》单村:供水工程制定具体】的项目运行管护【办法落实管护—人员、管护》措施和管护》人员报酬并明确其】责任和义务报县(】市、区)水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签订工程的管【护,相关协议;制定水】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部门审批执—行并按相关规定将收!取的折旧费、—大修费上交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储存:于,县(市、区)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对》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水【源保护区、提—水站、水池、—输水:管道:、管网、管理房等设!施,进行监管;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损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维修并完善项目!维修及运《行管理档案;—向相关部门提交年度!工,。程运行情况报告【  》  :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负责指【导和落实本辖区内】管理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对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建立和《完,善相关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制定属乡(】镇)管?理的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费收取标【准报当地物价—部门审批执行并将】收取的折《旧费:、大修费上》交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储—存于县(《市、区)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工程的行为》;,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状况对》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     (四)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职责负责为!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管—理与技术《服务:组,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办】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进!行审核报批对工程】建,设及维护提供有关】技术服务 】  : , (五) 县(【市,、区)水行政部门职!责监督和指导乡【(镇)、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牵头与相关—单位划定《水源保护区;制定】。属县(市、区)【水利部门管理—的,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费!收,取标准报《当地物价部门—审批执行并将—收取的折旧费、大】修,费储存于县(—市、:区)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为《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状况【对,辖,。。区内管理机构—。的运行?管护工?作进行?考核参与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维修技》术方案的《审查:上报并监督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验收维修】建设项目;》监,督使用好《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 —。     (六】)地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职!责负责为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管,理与技术《服务组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办!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进行审核报批对工!程建设及维护提【供技术服务》 ,    — (七)农村—饮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在行】署、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为】农,村饮水工程的—顺利建设及可持续运!行做好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水质》监,测、土地、炸材【、供电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 第九—条 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加强供水水源水质】。的管理和保护依法打!击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的任【何有可能污染水源】水质的活动 — 第三?章 工程管—护资金?筹集及管理 — 第十条 工程管!护资:金由财政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工程折旧费、大【修费:三项组成《地级财政按》。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人:。数每人每年》补,。贴0.5元的标准】纳入地级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并,专项储存于地级【农村饮?水安全管护》资金专户;县(市】、区)财政按—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人数每人每》年补贴1《元,的标准纳入》县级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并?。专项储存于》。。县(:市、区)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折旧费、大修费【同时储存于》县,(市、区)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 ! 第十一—。条 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资金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非人【为因素造《成损毁的修复—。;对经审核确无【力承担的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费进行补贴!由于人为因素破坏】。。、运行错误》等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 》 第十二条 【 凡:申报地区或县—(市、区)维—修资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审查符》合有关条件后—按地级?。财政3?0%、县(市、区)!财政60%、管理单!位自筹?10%的资金比例落!实维修?资金 第四章 !工程管护资金—申报程序 第十三!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的】申报:程序应坚持“管理单!位申报各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审核、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财政集中拨】付,”的原?则,。 》 : 第十四条 — 农村饮水》工程补贴资金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  (一)成立了管!护机构;  !   (二)有【具体的运行管护【办法:。。; 》 ,   (三)—落实了管护人—。员和村规民约的【集体性工程项目【;    】。 (四)落实—了10%的自—筹资金?; :。     (五!)维修方案经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需财政】予以补?。贴的: 【 第十五条 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损毁的设施补贴申】报程序由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核?实审定?由县(?市、区)水利—局向:地区水利局申报地区!水利局联合地区财政!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工程维修!方案进行核查审批后!由,地、县(市》。。、,区)财政按审—批资金的比》例拨付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地—、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     —水利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核查审【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技术方?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维修项目实施!组织:验收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为—  》  : 财政部门负责按】有关要求集中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设立专【户、滚动使用;【按规定拨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维修补贴资金并对!各项目管《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 ,审计部门负责—对批准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损毁【修复项目进》行,审计对?水费收?支及管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  监?。察部门?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及?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违法行为《为,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   ?。  供电部门负责】。。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力设施—的维护及《运行供电并》。制定农?村饮水工程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  ? , ,。 卫生部门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点和受益区的【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 》     环保【部门负责配》。合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及相关工作 ! 《 第十七《。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及水费收支【使用情?况必须由管理机构在!各项目区《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附 【 则 《。第十八条 其他农!村供水工程的管护】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十九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在本办法范围内制定!具体的实施管理办】法报地区水》利局备案《 【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地?区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