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五章 ?测,量标志保护 — ?。  第三十三条 永!久性测量标志是国家!的测绘?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的义务 ! , , ?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永久性测量】标志进行《。。检查、维护所需经】费按照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的《原则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工作 【 ,   第三十】。四条 禁止下—列危:。害测量标《志,安全或?者使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行【为 : : ,  :。。 《(,一,),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   】 (二)》在地面测量标志3】61:0,0平:方,米、地下标志163!6平:方米:。的占地范围内烧【荒、耕作、取土、】挖沙或者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 《   《(,三):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采石、爆破、【射击、架设高—压线的; —   《 :(四)在测量标志】的,占地范围内》建设影响测量标志】使用:效能的建筑物的; !  《 , (五)在测量标!。志,上架设通信设施、】。设,置观望台、搭帐篷】、拴:。牲畜或者《设置:其他可能损毁测【量标志的附着物的】。。;,。    (!六)擅?自拆除设有测—。量,标志的建筑》物或者拆《除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的;  ! ,。 (七)其—他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 《   》第三:十五条 《实施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的由工—程建:设单位提《出拆迁申请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 ,  第三十六条【 位于本《省泾阳县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地原!点是国家重要的测】绘基础设施》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有关宣传、保】护工:作 : ?   在大】地原点半径1—000米范围内【禁止修建加油加【气站、易爆物品【仓储场所、》养鱼场?实施采掘、爆—破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大地原点地基稳固!。和影响正常》观测信号《接收的行为;在大】地原:点半径3《0,00:米、方位29—9°10《′±1°《、329°39′±!1°的两个扇—形区:。域范围内禁止建【设海拔4《4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物以及从事】其他影?响,正常观测《的,行为具体保护范围】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  :。 第三十七条 【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应当在—测量标志《设置完成后将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位?置等相关资料按【。照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的原则移】交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 ,   《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与永久】性测量标志所在地的!有关组织和个人【签订测量标志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 》  第三《十八条 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持有测绘》作,业证:件并保持标志完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