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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测绘?市场:
第十】三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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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取得甲级测—。绘资质?应当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也可—。。以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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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应当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也可以由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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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测绘资《质标准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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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变更:、,。延期:、撤:。销、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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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条件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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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测绘人员的测绘!。作业证件不得—伪造、涂《改、转让《、转借
!第十七条 测绘项】目依法应当实行招】。标投:标的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进行招标《并接受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测绘项目【不,实行招标投标—的,。测绘项目《。出资人可以自—主确定实施测—绘的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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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测绘单位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内进行测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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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单位不得超越【测绘资质《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不得!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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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的,不得向?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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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实施测?。。绘并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测绘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对其管理的!测绘单位和在—本行政区域承接【测绘任务的其他测绘!单位的资《质、:测绘成果质量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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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采用航空摄】影与:遥感技术实》施测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地】籍测绘规划并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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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水利、建!设、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测绘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测量技【术规范实施并接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 :第二十三条 需要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数据库《的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 第二十四条 】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测绘》活,动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在批准—的区域和《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并接?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 第:二十五条 》测绘:成果的汇交、管理】和使用依照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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