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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测绘市场
】 第十三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 :第十四条 》取得甲级《测,绘资质应当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也可以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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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应当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也可以由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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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测绘资【质标准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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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变更、【延期:、撤销、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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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条件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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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测绘人员《的测绘?。作业证件不得伪【造、涂改《、转让、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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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测绘项?目,依法应当实》行招标投标的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进!行招:标并接受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测绘项?目不实行招标投标】。的测:绘项:目,出资人可《以自主确定实施测绘!的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测绘》。单,位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内进行测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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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单位不得超【越测绘资质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不得【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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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的】不得向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 ?
—。测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实《施测绘并《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测绘】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对其管理【。的,测绘单位和在本行政!区域承接测绘—。任务的其《他测绘?单,位的资质、测绘【成果质量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采,用航空摄影与—遥感技术实施测【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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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地籍!。测绘规划并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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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水利、建!设、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测绘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测量技】术规范实《施并接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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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需要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数?据,库的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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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测绘活动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在批准的区域和【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并接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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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测绘成果的】汇交:、管理?和使用依照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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