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19【。9,。9年6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1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监理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工期等事项—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省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监理市?场的培育和规范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统一?管理:   交通、水【利,、电力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专业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第五条 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业主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第六条 监理单位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监理单】位应当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按照核准的资质!。等级从事监理—业务   第七【条 :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第八条 监理工程!师,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资格考核《和注册?制度其他《监理人员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从业条件 】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业】务 :。。  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申请注册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  :第九条?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得在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房地—产开发等单位—任职或者兼职  】 第十?条, 省外?监理单位来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国(境)外监理单!位来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章 监理范—围,   第十一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业主?必须委托监理—  : (一)国家—、省的?重,点建设工《程;   (二)重!要的公?共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和大中—型工:业工程; 》 , (三)成片开发】的住宅工程和高层住!宅工程;   (】四)工程造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地下【工,程;   (五)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捐赠款建设的—工程;   (六)!国家和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 前款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未委托监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第》十二条 前》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是否委托监理【。由业主自行决定 】  业主可以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有关监【理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章 《。监理的实施  【。 ,第十:。三条: 国家和《省规定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业主》应当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其他建设工程是否】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由业主【自行决定  — ,第十四条 业主委】托监理的《应,当和监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行使职权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质量】等事项负责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后】应当:组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方!案报业主书》面认可后实施并送】达被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十六【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业主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事项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被监理?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并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的应当!指派: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行现:场监理   —。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当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第十八!条 在施工阶—段监理中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业主?由业主?。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第十九条 施—工,阶段: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指令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发—布,业主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执行 【  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应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建【设工:程所:需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使!用前应当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按照规定】应当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对《质,量合格的工序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签:认,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监理情况   【。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和监理报告 【。  第二十一条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业主建议更【换,不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施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或者不称【职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更换  — 监理单《位应当接受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监理费列【入工:程概算 《  第?二十三?条, ,业主与被监》理,单位因工程》建设发?生,争议的可《以由:监理单?位进行协调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该项监理】业务收费总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监理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注册机关《取消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资格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委托监理手续—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业主对必须!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进行虚!假委托的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收回《或者注销;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收费【总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该项:监理业务收费总【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指令》错误给被监理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与【被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监:理单:位与业主《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对】监理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1999】年10月《l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