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19】99:年6: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1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监理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工期【等事项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省—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监理市场的培—育和规范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统一管理【   ?交通、水利、—电力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专【。业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业—主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第《六,条 监理单》位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  :监理单位应当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按照》核,准的资质《。等级从事监理业务 !  第七条 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八条 监理工程师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资格考核和注册【制度其?他监理人员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从业条件  !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业务》   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申?请注册?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第九条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得在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房地产开发等单】位任职或《者兼职?   第十条— 省:外监理单位来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国(境)外监【理单位来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章 监理范!围   《第十一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业主必?须委:托监理   (【一)国家、省的重】点建设工《程;  《 (二?),。重要的公《。共,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和大中型工业【工程;  》 (三)成片开发】的住宅工《程和高?层住:宅工程;   (】四)工程《造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地下工程》;   (五—。),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捐赠款《。建设:的工程;   (六!)国家和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前款】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未委托!监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第十】二条 前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是否委托监【理由业主自行决定】   ?业主可以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有!关监理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章 :监理的实施 —  第十三》条, ,国家和省规定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业主应当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其他建设工】程是否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由业主自《行决定   第十四!条 业主《委,托监理的应》当和监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行使职权】。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质量【。等事项负责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后应当【组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方案报业主书面【认可后?实施并送达被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十六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业主【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事项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被监理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并予以《配合  《。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的—应当指派《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行现场?监理   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当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第】十八条 在》施工阶?。。段监理中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业【。。主,由业主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第十》。九条 施工阶—段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指】令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发布业主!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执行  》 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应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建设工【程所需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使用前应【当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按照规!定应当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对质量!合格的工序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签认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监—理情况 《  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和监理报《告   第二十一条!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业主建《。议更换不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施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或者不称】职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更换— ,  监理单位—应当接受《。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  监理费列入【。。工程概算   第二!十三条 业主与被】监理单位因工程建设!发生争议的》可以由监理》单位进行协调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该项》监理:业务收费总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监理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注册机关》取消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资格》。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委托监《理手续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业主对必须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进行《虚假委托《的,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收回或】者注:销;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收费!总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该项监理—业务收费《总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 , 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指令错误!给被监理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与被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监理单位与业—主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对监理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19【99年10月l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