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19】99年?6,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1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监理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工期等事项实施】的监督管理
【 第三条 本—省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监理市场的培育【和规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统:一管理
—交通:、水利?、电力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专业《。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第五条 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业主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第六条 】监理单?。位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监理单位!应当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按,照核准的资质等级从!事监理业务》
: 第七?。。条 :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第:八条 监理工程师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资格!考核和注册制度【其他监理人员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从!业条件
《 ,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业务
?。 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申请注!册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第九条—。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得在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房地产开发等【单位:任职或?者兼职
》 第十条 省外监】理单位来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国(境)外监理单】位来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章 监理【范围
第十一】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业主必须委托】监理
(一)国!家、:省的重点建设—。工程;?
?。(二)重要的—公共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和,。。大中型工业工程;
! (三)成片开发!的住宅工程和高【层住宅工程;
!。(四)工《程造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地《下工程;
(】五)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捐!赠款建设的工程;】
(六)—国家:和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前款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未委托监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第十二条 !前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是否】委托监理由业主自】行决定
业【主可以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有!关监理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章》 监理的实施
!第十三条《。 国:家和省?。规定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业主应当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其他建》设工程是否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由—业主自行决定
】 第十四条》 业主委托监理的】应当和监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行使职权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质量等事!项负责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后应—当组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方案报业主书【面,认可后实施并送达被!监理单位
》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 第十六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业主!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事项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 被监理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并?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的【应当指派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行《现场监理
— 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当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第十八—条 在施工阶段监理!中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业主由业《主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 第十九》条 施?工阶:段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指令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发布业》主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执行—
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应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建【设工程所需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使用【前应当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按照规定!应当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对质量合】格的:工序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签认
】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监【理,。情,况
?。。 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和《监理报告
【第二十一条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业主建议更换】。不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施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或者不称职】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更》换
? 监理单位应—当接受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监理费列入】工程概算
》。 :第二:十三:条, 业主与被监理单】。位因工程《建设发?生争议?的可以由监理单位】进行协调《
: 》 ? ! 【 — 【 《 ! 《 【 《。 【。 ! !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该项监理业!务收费总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监理!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注册】机关:取消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资格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委托?监理手续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业主对必须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进行?虚假委托《的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收,。回或者注销;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收费总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该项监》理业务收费总—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指令错【误给被监理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与被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监:理单位与业主—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对监理?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1【9,99年10月l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