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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19!99年6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1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监理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工,。期等事项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省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监理【市场的培育和规【。范 :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统一管理  】 交通、水》利、电力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专业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第五?条, 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业主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第【六条 监理单—位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监理单【位应当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按照—核准的资质等级从事!监理业务《   第七条— 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第八条 监理工!程师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资格?考核和注《册制度其《他监理人员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从业条件—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业务   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申请注—册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第九条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得在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房地产!开发等单位任职【或者兼?职   第十条【 省外监理单位来】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国(境)外监【。。理单位来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章 监理范围 !  第十一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业主:。必须委托《监理   (一)国!家、省?的重点?建设工程; —  (?二,)重要的公共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和大》中型工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的住宅【工程和高层住宅【工程:; :  (?四)工程造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地《下工程; 》  :(五)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捐,。赠款建设的工—程;   (六)】国家和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前款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未委【托监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 第十?二条: 前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是否】委托监理《由业主自行决定【   业主可—以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有关】。监理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章 监理的实施】   第十》。。三条 国家和省【规定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业主应当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其《他建设工程是—否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由业《主自行决《。定   第十四【条 :。业主委托监理的应当!和监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 监理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行使职权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质量:。等,事项:负责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后应》当组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  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方:案报业主书面—。认可后实施并送【达被监理单位 【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 第十六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业主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事:项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被监理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并?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的应当指》派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行现场监理!   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当!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第》十八条? 在施工阶段监理中!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业主由业主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第十》九条 ?施工阶?段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指令》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发布业主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执行】。  : 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应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建】设工程?。所,需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使用前应当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按《照,。规定应当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对?质量合?格的工序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签认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监理情况】   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和监理?报告   第二十】一条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业—主建议更换不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施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或者》不称职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更?换   监理—。单位应当接受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监理费列入工!。。程概算   第二】十三条 业主与被监!。理,单,位因工程建设—发生:争议的可以由监理单!位进行协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该项【监理业?务收费总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监理:。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注册机《关取消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资格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委托监理手续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业】主对必须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进—行,虚假委托的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收回或者注!。销;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收费总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该项—。监理业务收费总【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指令:错误给被监理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与被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与业主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对监《理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199【。。9年10月》l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