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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1999》年6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1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监理【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工【期等:事项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省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监理市场【的培育?和规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统一管理】  : 交通、水利、【电,力,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专》。业,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业主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第六条 监理!单位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 监理单位应当【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按照核准的资【质等级从事监—理业务 《  第七条 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八条 监】理工程师《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资格考核和—注册制?度其他监理》人员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从业条件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业务   】。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申请注册【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第九条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得在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房地产】开发等单位任职或者!兼职  《 第十条 省外监理!单位来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国》(境:),外监理单位》来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章 监理范围 【  第十一》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业主必须【委托:监理   (一【)国:家、省的重点建设工!程; ?。  (二)重要【的公共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和,大中:型工:业工程;  —。 (三?)成片开《发的住宅工程和【高层住宅工程; 】 , (四)工》程,。造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地下工程;【   (《五):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捐赠款建设—的工程?;   (六—),。国家和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前款:。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未委托监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  第十二》条 前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是否委托监理—由业主自行》决定   》业主可以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有关监理【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章 监理的】实施   第—十三条 国家和【省规定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业主应当!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其他【建设工程是否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由业主自行》决定   第—十四条 业主委托】监理的应当和监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  监理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行使职?权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质量等事【项负责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后应当组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方:案报业?主书面认《可后实施并送达【被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  第十六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业主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事项?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被《监理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并予以配合》 ,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的应当!。指派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行现场】监理   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当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第十八条【 在施工《阶段监理中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业主由?业,主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第十九条 !。施工阶段《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指令《。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发布【业主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执行   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应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建设工—程所:需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使用】前应当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 按照规定应—当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对质量合】格的:工序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签认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监理情况》。。   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和监!理报告   第二十!一条: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业主建!议更换不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施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或者不?称职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更换  】 监理单《位应当接受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  监理费》列入工程概算  】 第二十《三条 业《主与:被监理单位因工程】建,设发生争《议的可以由监理单】位进行?协调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该项监理业务!收费:总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监理?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注册机关取—消,。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资:格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委托监—理手续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业主对必须【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进:行,虚假:委托的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收回或者注销;!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收费总【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该项《监理业?务收费总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指令》错误给被《监,理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与被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与,业主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对监理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199【9,年10月l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