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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公?示的通知《
市建发【〔2008〕284!号
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企!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科[2008]】。147?号):和,。陕西:省建设厅陕建—发,。[2006]8【3号:关于实行建筑节【能产品与《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深入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新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过程中?节能材料和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我市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所】使用:的节能材料和产品】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及产品备案、登】记、:公示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西安《。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办”)负【责西安市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的》备案、登记、公示】
? : 二、凡在西安市范!围内生产、》。经营、?销售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企业需向市】节能办提出》。备案申请受理—后统一进行审查【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登记、《公示并发《。放证书
《
: 三、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公示的!范围
! (一)—墙体屋面保温材料】及其:辅,材;
《 】(二)节《能门窗幕墙及—其密封材《料,。;
! (三)新型墙】材砖、建筑砌块、建!筑墙材;
【 (四!)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热水《供应等设《施相关的《产品;
】 (五)】其他:建筑节?。能产品
!四、申请《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公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一【。)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及生产、经营、销售!相关材料产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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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应有相关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 《 《(三)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生产规模】。符合:规定:要求;
》 【 (四?)符合国家、—陕西:省及西安市建筑【节,能相关标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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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五?),需具有相关质检部】门出具的按产—品标准所要求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对一》些性:能可靠、经济实用】但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其【生产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经相关论证【后按规?定,备案、登记;
】 ? 《 (六)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申请:企业应先向》市节能?办提出备案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企业执照、产品执行!标,准,、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和附件报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市节能办及【相,关单位组织审—查对: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登《记、公示发给—证书对有《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毕后【予以备案、登记、公!。示、发给证》书
【六、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证—书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须进行复《审产品工艺、技术】有重大改进影—响,产品性能时应重新申!请确认登《记,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公示一次备】案、登记企业目录,!并利用?媒体公布《、网上公示和—印发:文件:等各种形式发至各有!关单位
!七、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有关建筑节—能法规对通过认定备!。案,的企业进行监—管对出现下列情况】且在规定期限—不整改者注销—其证书?并予以?。通,告注销企业一年内不!予办理产品备案、】登记
》 》 :(一)在对》建筑:工程使用的产品【。进,行检验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
! (二【),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鉴定属生》产企业责任的;【
》 , (三—),采用国家淘汰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或生产?国家:淘汰的产品的;【
》 《 (四)擅自印制、!涂改:、倒卖、《租借、转让登记【证书的;
— 【 (五)不按—时申请复《审或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的
》。。 八?、对已办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公示》手续符合要求取得】证书的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推荐《使用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未办理!备案、登记》、公示?手续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不得《在建筑工程使—用否则?对该项工程》不予以验收不予【。。以,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九》、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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