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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 廉?租住房配租》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  绍《兴市:区廉租住房配—租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   ?     》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 绍兴市区!廉租:住房配租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切实?改,善市区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在!政府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质量—保证的原《则逐步建立和— 完善市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    】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 ,   根据市【政,府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要求将?。原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市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房工作!领导小组增加市【。总工会、市》民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廉租!办)组建《绍兴市区《。廉租住房《配租中心配租中心】挂靠市?房,地产管理处实—行“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工作人员由市】房管处内部调—剂解决主要负—责廉租住房政策【宣传、房源》。落实及廉租住—。房的建设、维护【管理、配租等—日常工作《。 《  : , 二、配租—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 配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    (一)审!请条件  !  廉租住房的对!象原则上按照经济】、,住,房双困难标准认定】经济困难标准由总】工,会和民政部门—认定住房《困难由房管部—门认定 —    申【请廉租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才可申请—廉租住房或申请【租金补?贴(以?。下简称?实物配租和租—金配:租) —    1、【已领取由市》总工会统一审核发放!。的绍兴市职工家【庭,特困证或《市(区?)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绍兴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金领取《证的特困家庭; 】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处】须满2?年以上; 】    3、【。。拥有私房和承租公】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含6平》方米);《 ?    4、】。家庭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  《  (《二)申请受理程【序    ! 1、市房管—处(配租中心)【接,受申请并初审后报】廉租办审核》;,   【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廉《租办将?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所在单位和报纸上进!行公示?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给》予登记并上报—领导小?组审:批; 【 ,  3、经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由廉租办根据申】请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给》予,编号并以公》开摇号方式产—生配租户 】    《 4、在轮候—期间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廉!租办廉租办核实后进!行变更登记或者【取消其本次配租资格! :   》 三、配租的【方式和标准》 ,  》  (一)配租方!式 《    》 廉租?。房配租实《行实物配租和租金】。配租两种《方式具?体由住户提》出要:求房管部《门根据房源情况提出!意见报廉租办审【核 —   1、实【物配租以相对低【廉的租金向申请【家庭提供按》配租标准与人—员结构相当的普通】住户租?金由政府定价具体】标准按照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确》定原:则上以家庭》总收入的10—。%或按现行公—房标准租《金的7?0%计算 — ,    —2、:租金配租配租—中心按?人均配租住》房面积的标准—每月:定额补?贴租金由申请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房屋租金《配租标准为市场租】金标:准与廉租租金—标准的差价具体【。由计划、建设、【财政等部门和—廉租办共同核定每】年,公,布一次 —    (【二)配?租标准 】   申请—家庭配租标》准最高为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包括原】住房居住面积)【实,物配租?的超过配租标—准以上部分的面积按!现行公房租》。金标准?。。缴纳房租;》租金配租的租住房屋!租金高于补贴数的超!出部分由住户自行】承,担低于补贴数的【则按实际发生额发放!    】 四、配租管理 】。    】由市廉租办牵头组】织公安、《总工会、《。劳动、民政等部门每!半年对配《租家:庭的成员、》住房、收入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上述三方面变化情!。况提出?复核处理意》见后分别作出—处理 —  :  五、资金、房!源的筹?措和使用管理—   【 (一)》按,照多渠道、多途【径筹资方针其资金主!要,为,市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结—转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政府的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或者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    【(二)房源的筹集】主,要由配租中心出资收!购,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普通住房;政府出资!兴建的廉租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