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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绍兴【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 : :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 《    现》发布绍兴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绍,兴市市?长王永昌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保障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应—当遵守?本办法 《 ? 第三条 》城市供水《工作坚?持开发保护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优化资源配置! 第四条】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供水》加,。强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 】 ? 第:五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环保!、卫生、价格、质】量技术监督、—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 ? 第六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编《制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 市水行》政、环?保、卫生和》供,水,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对饮用《水水源实施保—护和管理对》跨,市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和管理— 市—人民政府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保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毁坏和移动 】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 【第八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执行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等—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同步建设 【。 第九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 禁止无证或!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任务 《 第十条 【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第《十一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 》 第十二《条 实?际用水地《点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无法: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确需:自,建设施供水的—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 : ,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建设施—供水要逐步》核减:许可取水量直至完】全取消 《。 第》十,三条 供水企业从】事城市?供水:经营活?。动必须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家对供水企—业,从事供水活动另【有规定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设立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检?验,采样点定期检验【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用—户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进行特殊处理】 第十【五条 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清毒各类【蓄水设?施,应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清毒 】 第?。十六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工作确保!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 第十七【条 在供水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等—原因确?需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 供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扰或者》干扰:抢修工作《进行有关手续可在】抢修结束《后补办 》 , 第十八条 使】用公共?供水不能间》断,供水:的用户应当》自建贮水《设备或采取其—他保障措施;—。对水压有特殊要求而!确需使用加压设备】的用户应《通过贮水设备或【采取:其他隔离保障措施进!行加:压 第十九!条 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户要!求改变用水性质进行!更名、过户与销户等!。变更的应向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 第二《十条 供水企—业应按约定》期限抄?表由于用《户原因造成》。不能抄见水表—的供水企业可根【据该用?户前六个《月中的最《高月用水量估算当】月用水量;如用户在!三个月内不能—。解决妨碍抄表问题的!。供水:企业不?退,还多估水费;用户】实际用水量》超过估算用水量【的用户应按实际【用水量支付》水费若?遇水表故障》的供:水企:业可根据用户—前三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 【 第二》十一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交纳水费用户—接到:水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十五日内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用户】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可依—据合同规定对—其,停止供水但应当提】前五天通知》用户 第二!十,二条 水《费结算以《结算水表《数据为准结算—水,表由法定检验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检定用户对—结算水表计量准确】性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检定经—检定误差《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月按验—表结果核收水费并免!交其:他费用;误差在规】。定标准?以内:的用户除《缴,纳正常水费外还应】承担验表《及水表复装所必需】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供水》企业可根据用—户实际用《水情况调整》结算水?表,口径用户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其!结算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企业》。可,根据:供,用水:合同:。规定改小结算水表口!径,并由用户承》担相应的工料—费 第二】十四条 用户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停止】用水的供水企—业可拆除结算水表并!对其销户用户要求复!装的应当重》。新,办,理用:。水,手续 ? 第二十五】条 因城市房屋拆迁!要求停止供水的由房!屋拆迁人负责办【理用水销户手—续并与供水企业【结,清被:拆迁人应付水费房】屋拆迁人在结清【水费:后可向被拆迁—。人追偿 房!。。屋产权或企业产权发!生变更时变》更双方应明确水【费,支,付责任并《办,妥用水过户手—续, 《。 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城市供水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供》水企业向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审核批准后—。实,施 : 城市—供水服?。务,项目的?价格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定 第【二十:七条: 市政、园林与【环卫等部门因作业】确,需用水的应》向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由供水企业合理设】置专用供《水设施各使用部门应!按规定?向供水企业缴—。纳水费 《。。 : 第二十八条 】禁止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偷盗或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 ,第二十九条 供【。水企业对其》取水口、泵站、【净水厂?和配:水管网?。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三:十条: 城市供水设施【管理、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分,界点进行划分— : ?(一)结算水—表以前(含结算水表!)靠近水源侧的【供水设?施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 【 (二)结》算水表以《后(:不含结?算水表)靠近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也可由用《户有偿委托供水【企,业承担 《 : 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一)建造永久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 ,(二)开挖沟渠或】者挖坑?取土; 》 : (三)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四)其他》可能:损坏供水设施或【危及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 :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确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给水设计规范—。的要:求接入市区的—公共供水主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两侧安全保护范围为!口径1000—毫米以上、》不满1400毫米管!道两侧各《。5米口?径1400毫米以上!、不:满18?00毫米管道两侧各!6米口径180【0毫米以上管道两侧!。各8米 第!三十二条 涉及【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城,市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可能【。影响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城市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工程建设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补救措施报经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第三十四《条, 市区新《建住宅的供水应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对管《网压力条件允许的】新建住宅可利用城市!供水管网直接—供水未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住》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 : 第三十【五条 ?由用户自行建—设,的结算?水表前?供水设施《其设计方案应征得】供水企?业同意;施工—过程中?供,水企业应加强检【查、监督供水设【施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移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投:。。入使用 【 建:设单位建《设结算水表后用水】设施的应通知—供水企业参加—其设计图《纸会审用水设—施必须按有关规范】进行:冲洗、?消毒与水压试验 !。 ?。第三十六《条 自?建供水系统的用户】。不得擅自《将内部自建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相连接 】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者在—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直接:相联的用《户用水设《。施,上装泵抽水 【 第《三十八条 公—共消火栓为》消防专用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损坏、擅自—。启用公共消火栓 】 《第三十九条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内部?。。消,防自救系统供水【企业对?。其内部?。。消防自?救系统采用》间接供水 【 确需《利用城市《公共供水《直接作为单位—内部:消防系统水源—的,应征得供水企业同】意订立消防用水合】同并支付相》应,费用:消,防,用水管线应与—其,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管线相分离无火警不!。得启用消火栓 !。 第四十条— 供:水管材、设》备、净水剂》、用水器具及其【。他与饮?用水接触《。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国《家尚未制定统一标准!的应当符合》地方或?行业标准 》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或明令!淘汰的供水管—材、:设备、净《水,剂、用水器具及【其他与饮用水接触的!材料: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城市供水【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8》月30日《绍兴市人民政府【颁布的绍兴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各县(市)【的,城镇供水《。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