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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用地文本编【制
》 第二?十四条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填写、统一编!号,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呈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应附具《下列:材料
— : (一)经—批准的最《新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城镇?地籍:图,;
? , (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被土?地,管理部门《认定的、有》。测量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 (三?)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 (四)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 ,(五)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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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建》设用地项《。目的有关《方案按以下程序编】制
【 :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加盖编制—机关公章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 补充耕地—方案上?报时要同《时附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征用【土,地方案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经编制机关—。加盖公章《和,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该方案前要在被征】地范围内《。。对征用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填写征—地调查表由被—征用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 《并经:乡(镇)村》签,署意见后汇总填报】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涉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填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情!况表在上报征—用土地方《。案时还应《。附具
】 : ①省、市【、县人民政府对耕】地以外?其,它地类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 ? ②用地】单位对本方》案的意见;
【 , : ? ③因《项目建?设涉及的迁建用地】需征用土地》的,可按本方案的—要,求另行填写
! : 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由项】目,。。用地所在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该方案—。上报时应同》。时附:具
【 ? ①供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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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初步设—计有关项目》总平面布置及用【地图件和技术—说明资料;》
】。 ③超《出建:设用地指标的供【地方案应附有—关技术、 经济论】证报告?;
? —。 ④有偿方式供】地的应附草签的有偿!使用合同草案或【招标、?拍卖:方案和土地评估【报告及初步审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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