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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用地!文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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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填写—、统一编号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呈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应附!具下列材料
! : (一)》经批准的最新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城镇地籍【图;
! (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被:土地管理《。部门认定的》、有测量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 ? (三)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 (四)【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 (五)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 第二十五条 建设!用地项目的有—关方:案按以?下程序编制
!。 ?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加盖编《制机关?公章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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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耕地方案上报时要!同,时附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征用土?地方案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经编》制机关加盖公章【和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该方案前要】。在被征地范围内对征!用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填写征—地调查?表由被征用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 并经?乡(镇)村签署意见!后汇总填报》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涉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填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情况表在上报征用土!地方案时还应附具 !
】 ①省、市—、县人民政府对【。耕地以外其它地类】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 ? ,。 ②用—地单位对本》方案的意见》;
《 《 ③因》项目建?设涉及的迁建用地需!征用:土地的可按本—方案:。的要:求另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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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由项?目用地所在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该方案上!报时应同时》附具
! ①供》。地范围图《。;
— ②—初步设计有关项目总!平面布?置及用地图件和【。技术说明资料;
! : ③超出!建设用地指》标的供地《方案:应附有关技术、 经!济论证报告;
!。 ? ④》有偿方式供地的【应附草?。签的有偿使用合同】。草案或招标、拍卖方!案,和土地评估报告【及初步审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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