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用地文!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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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填写、统一!编号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呈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应附具下列【材料
! (一)经批准【的最新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城镇地籍图;】
》 (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被土地管】理部门认定的、【有测:量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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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四)?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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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第【二十五条 》建设用地《项目的?有关方案《按,以下程序编》制
【 , :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加盖编制机】关公章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 补充《耕地方?。案上:报时要同时附—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征用—土地方案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经编制机关加盖】公章:和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该方案前要在—被,征地范?。围内对征《。用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填》写征地?调查:表由:被征用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 并经乡(镇)!村签署意见》后汇总填报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涉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填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情况表在】上,报征用土地方案时】还应附具
【。 , ?。 , ①省、市【、县人民政府对耕地!以外其它地类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 】②用地单位》对本:方,案,的意见;
— 》 ③《。因项目?建设涉及的迁建用】地需征用土地的【可按本?方案的要求》另行填写《
— 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由项目用《地所在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该方案上报时!应同时?附具
】 ①供—地范围?图;:
—。 , : ②初步设计—。。有关:项目总?平面布?置及用?地图件和《技术说明资料;
! ③!超出建?设用地指标的供地方!案应附有《关技术、 经济论证!报告;
— —。 ④有偿方》式供地的应附—草签的有偿使用合同!草案或招《标、拍卖《方案和土地评—估,报告及初步审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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