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绍兴市区公!有房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公有】房屋管理保障市区】公有房屋所有人【与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有房屋是指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以下称【直管房)和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国,有房屋(以下简称】。自管:。房)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产管】理部门)是市区公有!房屋的管理部门【市房:地产管理《处具体负责公有【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自?管房:单位:应建立?健全公有房屋—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接受房产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应,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尚需领取房屋—共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
》新建的?。公有房?屋建设单位应—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免租或无偿给单【位使用的直管房【由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
?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发生买卖—、赠与?、交换?、分:割、合并或》房屋翻建、》改建、扩建的—。权利人?应自行为或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或注销登】记
第》六,条 公有房》。屋经所有权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后即受—国家法?律保护 《
公有房【。屋所有权人应妥善保!管权属证书禁止【涂改:。、伪造如《有遗失?应按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发
第七—条 公有房屋因建】设需要经批》准征用拆迁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承》租公有房屋》应当由租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第九条 》房屋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房屋修缮的》义务
第十条】 租赁期间》出租的房屋》如经市危房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出,租,人应当按《照鉴定处理意见【或建议及《时采取?。。解危措施
第】十一条 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报告房屋的隐患与!险情出租人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进!行查勘对影响人【身,安全的房《屋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承!租人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承租人要求自】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或增添设备等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
《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走,廊、: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落、?上下设施《等,应合理使用共同爱】护,
第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一)擅自改变用】途或转租的;
】
,。 (二)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不交房租—或闲置房屋》6个月?以上:的
—租赁期间住宅直管房!的承租人如出现【死亡、外迁等情【形的出租《。人可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 ,。
第十五条 承】租人退还租》赁房:屋应向出租》人提出经《检查房屋及设—备无损坏的》予以办理退》租手:续;:如有损?坏的应予《。折,价赔偿
第十】六条 根据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可,以进行房屋》互换:活,动互换?房屋应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出售公》有房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
】 (二)经批准【出售已出租的—公有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 (三?)出售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的协议!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
出售公有【房屋应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其价格进行评!定、核?。准并依法办理其他】各项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公—有房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售 《
(一)有】限产权的房屋;
!
(二)产【权不清或有产—权纠纷的房屋; 】
,
, (三)人—民法院裁决限制【产权转移的房屋【
第十九条 】公有住宅房屋的租】金标准按价格权限】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公有非住宅—房屋的租金标准实】行市场租金 —
第二十》条, 自管房单》位无力管《。理的:房屋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可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委托管理委托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商定的原】则定期向委托管理】单位结算
—。
自管房单位】因无:力,管理要求将房屋所有!。权,。移交房产《。管理部门的经其【主管部门批准房产】管理部门可予以接收!
第二》。十一条 违反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房产【管理部门和自管【房单位的房管工【作人员在公有房【屋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2年1!月,9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绍《兴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