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绍兴市区【公有房?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公有房屋管理—保障市?区公有房屋》所有人与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有房屋是指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以【下称直管房)和【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国有】房,屋(以下简称自管】房)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产管理?部门)是市区公有】房屋的管理部门市房!地产管理处具—体负责公有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自管房单】位应建立健全—公有房屋《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接受房产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第五条《 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应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尚需领—取房屋共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 新建的公!有房屋建设单—位应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免】租或无偿给单位使】用的直管《房由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 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发?生买卖、赠与、交换!、,分割、合并或—。房,屋翻建、改建、扩建!的权利人《应自行为或》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或注销登记 !第六条 《公有房?屋经所有权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后即受国!家法律保护 【 公《有,房屋所有《权人应?妥善保管权属证书】禁止涂改、伪造如有!遗失应按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发! 第七条 【公有房屋因建设【需要:经批准征《用拆迁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办理 【 第?八条 承租》公有房屋《应当由?租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第九条 》房屋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房屋修缮的义务 ! 第十条 租赁【期间出租的房屋如经!市危房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出租:人应当按照鉴—定处理?意见或建议》。及时采取解》危措施 》 第十一条》 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报告房屋的隐!患与险情出》租人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进行查勘对影—响人身安全的—房屋:。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承租人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承租人要求—自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或增!添设备等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走廊》、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落、上—下设施等应合—理使用共同》爱护 第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 (一)擅自改变!。用途或转租》的;: 》。(二)?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 (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不交房租或闲置】房屋6个月以上的】。 租赁【期间住宅直》管房的?承,租人如出现》死亡、外迁等—情形的出租人—可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 — 第十五条 【承租人退还租赁【房,屋应向出租人提出】经检查房《屋,。及设备无损坏的予】。以,。办理退租手续;如】有损坏的应予折【价,赔偿 第十六】条 :根据: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可—以进行房《屋互换活动互—换房屋应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出售公有房》屋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持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 【 (《二,)经批准《出,。售已出租的公有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 《(三)出售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的协议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出售公有《房屋应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其价】格进行评《定、核准并依—法,办理其他《各项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公有房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售【 (—一,)有限?产权的房屋》; (二)!产权:不清或有《产权纠?纷的:房屋:; (【三,)人民法院裁决限制!。产权转移的》房屋 第十九条! 公有住《宅房屋的租金—标,准,按价格权限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公有非住宅房屋的】租金:标准实行市场—租,金 第》二十条 自》管房单位无》力管理的《房屋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可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委托管理—委,托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商定:的,原则定期《。向委:托管理单位结算【。 自管房单!位因无?力管理要求将房屋】所有权移交房产管理!部门的经其主管【部门批?准房产管理部门可予!以接收 第二十!一条 ?。违反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第二十二条 房】产管理部门和自管】房单位的房》管工作?人员在?公有:房屋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2年《1月:9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绍兴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