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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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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保障》市区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根据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绍,兴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条件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绍兴市?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建设标?准、计划安排、【。供应范围与对象、】销,售价格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
: 第七条 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报【。省发:。改、建设、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以成!片开发为主
!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的依法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选定开发!。企业;建设》用地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应的由政府】定价回购房》屋并进行限》价销售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由,市政府确定的机【构负责立项申报【
》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财政、国土》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报经!省发改、建设、【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 第十二条 —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本金并有良》好的开?发,业绩和?信誉
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
,。 开发企—业应当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按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或60平方米两种】套型符合条》件的住?户,限购:一套其中3人以【上(含3人)户可】购买建筑面积—80平方《米套型的住房2人】户及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单身者可购买建!。筑面积60平方米】套型的住房》高层:、小高层建筑每套可!相应增加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建?设、同期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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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物业管理
】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收入?在中低?收入以下《。;
《。 ?(二)具有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
》 (三)无房家】庭或国有土地—上已被拆迁的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原选》择货币?。补偿、现无》私房且不承》租,公房:。的,家庭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12平方】米,以下或?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非单!人家庭
【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无房单身者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或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因?赠与、继承、—自建、租赁廉租房及!其他公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者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销《售方:案在受理《申请前15日在市】区的主要《。传播媒介上公示销售!方案包括住房地址】、,数量、建筑面积、】套型、销《售价格、销售—。。方,式等内?容
第【十,九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向!户籍所在《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证明材?料
《 (一)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
【 (三)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进【行初审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通过查阅房产【登记资料等》方式对申请》。者的:住房:及历次住房变—更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期限!。为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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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当在申请—者现户籍地及居【住地社区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者姓名、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公示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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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后有投诉举报【的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者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无投诉】举,报或对投诉举报经】查证不属实的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
】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在面积控】制标:。准内的按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购买;?。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参照同地段—商品房的《平均价格《水平予?以核:定
经【济适用住房超过面积!控制标准部》分的差?价款收入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财政专用】帐户
》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与市区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并向社会》公布
【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经!公布的费用 —
: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供不应求】。时可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轮候对象 】
《。 对:上一轮摇《号未中的申》请家:庭经审查《仍符合购房条件的】按可供房源在下一】轮中:优先确?定为购买对象
】
第二十四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求申请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可根!据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依法申请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登》记,证,书上注明房》屋种类属经济适【用住房?和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土地性质》等内:容, ,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
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时应按规定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收益 —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未》。满限制?。年,限上:市出:售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经济!。。适用:住房在?。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内因《法院裁判、调解或继!承等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及有关税】费,后允许提《前转移
【 第二十七条—。 ,政府有条件时安排】。部分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但无经济》能力购买的家庭【承租租金《以成:本价计算《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 经济适用住房【的承租对《象、租金及》面积:标准等?另行规定
】 第二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符:合本办法规定限制年!限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违!。反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管:理规定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中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 ,。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绍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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