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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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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 为保障》。。市区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根据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绍【兴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条—件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
《第三条? 绍兴市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
: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建】。设标:准,、计划?。安排、供应范围【与对象、销售价格】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
【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第!七条: 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报省发改、》建设:、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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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以成片开发为主!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的依法?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选定开》发企业;建设用【地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应的:由政府定价》回购房屋并进—。行限价销售》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由市政府确》定,的机构负责立项申报!
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财政、国—土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报经省发改、建】设、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 第十二—条 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本金并有良好【的开发业绩和—信,。誉
【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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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企业应当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按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或60平方米两种!套型符合《条件的住户限购一套!其中3人以上(含3!人)户?可购买建《筑面积80》。平方米套型的住【房2:人户及?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单身!者可购买建筑面【积60平方米套型的!住房高层、小高层】建筑每套可》相应:增加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建《设、同期交付—使用:
《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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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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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一)—家庭收入《在中低收入以—。下;:
《 (二)》。具有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
(【三,)无房家庭》。或国有?土地:上已被拆迁的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原选择货币补偿!。、现无私房且—不承租公房的—家庭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1》。2平方米以下或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非单人家庭
!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无房单?身者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或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因赠与、继【承,、自建、租赁廉租】房及其他公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者【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销售方案在—受理申请前15日在!市,区,的主要传播媒—介上公示销售方案包!括住房地址、数【量、建筑面积、【套型、销售价格、销!售方式等内容 【
第十九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向?户籍所在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证明:材料
— ,(一)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
: (二)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
(三】。)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进行初审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通过查阅房【产,。登记资料等》方式对申请者的住房!及,历次住房变更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期《限为20日》 ,
《。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当在申请!者现户籍地及居住】。地社区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者姓名、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公】示期限为1》0,日
公】示后有投诉举报【。的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者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无投诉》举报或对投》诉举报经查证不【属实的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 》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在面积控》制标准内的按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购!买,。;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参照同地段商】品房的平均价—。格水平?。予以:核定 ?
? 经:济适用住房》超过面积控制标【准部分?的差:价款收入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财政专用帐!户
《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与市区【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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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经公布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供不应求时—可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轮候对象 !
对上【一轮摇号《未中的申请家—庭经审查仍符合购房!条件的按可供房源】在下一轮中优先确定!为购买?对象
第】二十四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求申请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可根据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依法申《请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登记证书上注明】房屋种类《属,经,济,适用住房和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土地性质等内!容,
》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
!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时应按规定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收益
】。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未:满限制年限上—市出售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经济适?用住房在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内因法院裁判、【调解或?。继承:等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及有》。关税费后允许提前转!移
第二】十,七,条 :。政府有条件时安排】部分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但无—经济:能力购买的家庭【。承租租?金以:成本价计算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
? 经济适用住房的】承租:对象、租金》及面积标准等另【行规:定
《 第二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符合本?办法规定限制年限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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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违反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管理规定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第三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中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绍【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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